秦国军功爵位制度的形成
2021-11-06梁晓强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梁晓强
(曲靖师范学院 中国铜商文化研究院,云南 曲靖655011)
战国时期,列国纷争,战争频繁。为了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各国都先后进行变法,改变既得利益集团世袭贵族们无功而禄的局面,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够通过军功而改变社会地位。各国变法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秦国因此从群雄中异军突起,逐步消灭各国,最终统一了中国。
一、秦国的军事制度
分封爵位制度创自商代,周代巩固。但是这种封爵为封建,天子分封皆为诸侯国君,公侯伯子男只是国君的通称,是纯粹的封爵,并非禄爵。因此虽然封疆范围有差异,但是政治权力是相等的,皆为封国之君。《国语》卷二《周语中》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1]《礼记·王制》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2]
对平民百姓的赐爵,是为了鼓励士气、激发斗志,完成战胜敌人、巩卫国家的目的。这个制度始自群雄纷争的战国,春秋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旧势力仍然很强大,各国还不能够打破国家礼制的束缚。《盐铁论》卷九《险固》记:诸侯之有关梁,庶人之有爵禄,非升平之兴,盖自战国始也。[3]《战国策·叙》云: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故其谋扶急持倾,为一切之权;虽不可以临教化,兵革救急之势也。[4]
军功爵位制度为在军队中实行的一种军事制度,因此首先必须对秦国的军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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