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2021-11-05高增云徐加庆
水运管理 2021年10期
高增云 徐加庆
【摘 要】 为促进我国航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国航标管理水平,梳理相关法规,分析航标管理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形势需求研究《航标条例》修订的必要性是: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现行条例中航标的内涵和外延已不符合航标的发展现状;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航标管理机关需要进一步明确;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现行部分条款规定过于原则、滞后,需要总结航标管理的经验,予以细化完善;《航标条例》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发展变化不相适应,需要保持法律间的有效衔接,并切实承担履约义务。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航标;航标管理;条例修订
0 引 言
航标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海洋经济、航运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有着重要意义。1995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以下简称《航标条例》)正式出台,它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航标管理行政法规。《航标条例》的颁布不仅使我国航标的管理和保护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而且还奠定了建立航标法规体系的基础。作为航标管理的主要法规,该条例对航标的适用范围、管理主体、航标保护、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对保障我国航标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的目标,这些强国目标都与海洋、航运、海事等密切相关。随着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新技术、新材料在航标领域的广泛应用,我国机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等,都赋予了航标新的内涵,对航标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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