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学数学教师评价素养及其结构
——基于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及教师专业标准的分析
2021-11-04黄敏
魅力中国 2021年39期
黄敏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6)
当代社会,教育评价的范式正在逐步改变。泰勒正式提出教育评价这一概念后,西方现代教育评价理论逐步从测量走向评价;我国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特别指出,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2011 年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提出,“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应建立目标多元、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2020 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也强调需“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性评价,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除评价范式不断由测量转向评价外,教师的评价素养也越来越被重视。2012年《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中构建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能力”三个维度的教师专业标准,在“专业能力”维度中专门强调了教师“激励与评价”学生的能力,强调达到教师的专业标准需要做到“灵活使用多元评价方式,给予小学生恰当的评价和指导。引导小学生进行积极的自我评价。利用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小学教育阶段是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整个教育阶段的基础,对小学阶段教师评价素养地研究便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专业标准》中规定了小学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标准》对具体的数学学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上述两个标准为依据,探索小学数学教师评价素养的结构,构建专家型与新手小学数学教师在评价素养上进行对比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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