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多方利益制衡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探究

2021-11-03周园张天娇

会计之友 2021年21期
关键词:资本市场公司治理

周园 张天娇

【摘 要】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内外部参与主体间存在着不同利益的冲突与矛盾,现有的国有企业引进民营资本的单一路径并不能很好地保障不同主体间的互惠互利,需要探索制衡机制以协调各方利益并推进彼此深层次合作。基于此,文章以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对标学习的视角,将制衡机制嵌入企业混改进程,提出了“权衡”“交衡”“制衡”三个阶段的系统性混改路径建议。研究表明,权力制衡能够实现改革中各主体间权力的分散与制约,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地位;不同主体间交叉制衡可以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得以实现;员工股权激励与资源整合能够对发挥长效制衡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 国企混改; 公司治理; 资本市场; 利益制衡; 长春供热

【中图分类号】 F2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21-0139-06

一、引言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在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突破口。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国企混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多数国有企业取得了显著改革成效。然而,部分国有企业尽管实现了不同资本间的交叉融合,但不同程度地面临着有“混”的形式却没有“合”的实质的问题,在如何实现异质性资本真正融合、推进不同利益主体间深层次合作方面存在不足。

2021年《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东北地区作为国有企业重镇,其国企混改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整体而言,东北国企在推进混改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其中不乏改革成功范例。然而,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其一,混改主要采用国有企业引进民营资本的路径,这一路径虽然有助于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但体量小的民营资本很难在刚进入国企时取得话语权,国企垄断利益集团也并不愿真正出让控制权,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地位不平等,无法实现深层合作。其二,在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下,“投资不过山海关”等负面论调使投资者对东北国企信任度降低,削弱了投资主体间深度合作的互信基础。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面临的难题,必须首先改变原有单一路径,选择更为有效的混改路径。本文聚焦处于改革关键期的东北国有企业,以吉林省长春市供热行业的领军企业——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上述改革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学习对标企业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熟混改经验,从多方利益制衡视角下提出案例企业分阶段实施的混改路径体系,以期对探索不同利益主体深度合作、相互制衡的混改路径提供借鉴。

二、文献回顾

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有效路径[1]。国企混改的意义是靠多资混合形成一种新的“共融”优势,在企业这个微观经济机体中,将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实现相互利益制衡[2]。制衡一词最早源于《管子·轻重篇》中的“吾欲制衡山之术,为之奈何”,意为通过设立新的规则,达到一种符合自身利益的新平衡。现代企业中存在着的制衡机制是一种企业各参与主体之间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机制,它由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两部分构成。其中,内部制衡机制通过股东制衡与组织制衡来实现不同所有者之间、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权责利的平衡;外部制衡机制目的在于确保股东与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并防止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构建国企混改内部制衡机制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重要环节。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边界清晰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提,多元化且明晰的产权制度是产生利益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3]。实现股东间制衡是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起点,股权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的制衡。通过引入关系股东、获取董事会席位等手段,可以形成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间的股权制衡[4]。公司的内部制衡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之间的多种制度安排,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问题的结果即为企业内部制衡制度安排的结果。国有控股企业所有者层次不清晰而导致的产权不明晰问题,会冰释内部制衡的各机构与行为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并导致其对市场外部约束的不敏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司治理的内外部协调。股权高度集中使得不同主体在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趋于单向性,进而削弱了企业内部制衡机制。刘凤义[5]认为,可以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和共同的法人财产权建立起共同的利益载体来实现国有企业的有效治理模式,满足不同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实现企业价值创造最大化。马洪坤等[6]指出应以交叉持股的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起产权多元、权责一致、相互制衡、治理优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国企混改外部制衡机制方面,需要发挥资本市场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余菁[7]指出,实现混合所有制的主要阵地是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帮助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克服顾虑,营造足够大的利益分享空间,从而提高投资积极性。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目标是实现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有效结合,市场治理的外部约束作用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企业通过采用以兼并或重组为主要方式的股权并购,确定了公司控制权归属,而公司剩余索取则可以通过经营者持股等方式实现分配。李维安[8]认为,在资本市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民营资本,可以将国有资本的资本优势与民营资本的灵活优势相结合,从而在企业中实现多方参与制衡。王婷等[9]认为,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员工持股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员工与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李东升等[10]指出,在国有企业的全面深化改革中,企业内外各参与主体不断进行着利益分化与重新整合,政府与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治理过程中的边界亟须重新界定。由上述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尽管既有文献对国企混改中内部制衡机制与外部制衡机制的构建有所涉及,但有关建议较为零散,并未系统性地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国企混改路径建设当中,且相关的案例研究较少。

猜你喜欢

资本市场公司治理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与政策建议
资本市场对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后的影响研究
从“魏则西事件”看“细胞免疫疗法”行业发展状况
室内装潢宜俭朴宜居宜习宜养生
公司治理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
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律研究
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关系探究
资本市场对证券分析的影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