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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烟碱类杀虫剂对家蚕的急性毒性与风险评价

2021-11-03柳新菊吴声敢安雪花蒋金花王菲迪赵学平

浙江农业学报 2021年10期

柳新菊,吴声敢,安雪花,蒋金花,吕 露,李 岗,王菲迪,赵学平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 杭州 310021)

蚕桑业是我国传统产业之一,现拥有世界丝绸70%的产业规模[1]。家蚕(Bombyxmori) 是一种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泌丝昆虫[2]。而家蚕在长期驯养过程中,由于人为提供适合其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使其在经济性状得到充分表现的同时,抗逆性明显减弱,极易受到外界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3]。桑叶是家蚕的唯一食料,桑叶受到污染后会对蚕桑业造成严重威胁[4]。在我国,由于农桑混植比较普遍,农田使用农药发生飘移以及桑园病虫害防治用药不当都可能会导致桑叶污染,从而引起家蚕农药中毒,影响其生长发育[5-6]。每年因农药残留造成的家蚕中毒事件可导致我国蚕茧产量损失在30%以上[7]。鉴于化学防治仍是当前国内外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的重要手段,农药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非靶标生物造成不利影响[8]。因此,开展农药对家蚕的毒性评价测试及其在蚕区周围环境使用的风险评估,对于确保养蚕生产安全和降低蚕业风险尤为重要[9]。

新烟碱类杀虫剂是目前世界上使用量最大的杀虫剂类别,该类药剂在使用初期被普遍认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较低[10]。然而随着该类药剂的大量广泛使用,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逐渐表现出来[11]。国内外许多学者研究表明,新烟碱类杀虫剂的使用是引起欧洲和北美洲蜜蜂种群产生种群崩溃失调(colony collapse disorder,CCD)的重要因素[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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