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添保障,“三孩”生不生?
2021-10-31陈珂
中国报道 2021年10期
关键词:服务
陈珂
发放补贴、奖励假期、报销费用……据不完全统计,三胎生育政策发布以来,目前已经有10多个省份或地区纷纷发布相应的配套举措。
时间往前推一个多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规删除原来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同时提出,国家将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这也是继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公布后的又一重大举动。
放开“三孩”背后的政策考量需认真消化,各项配套措施能在多大程度上提振人们的生育意愿,也需要时间来印证。
生育不再主要制约生育行为
“无论过去还是未来,生育政策的调整和优化都是基于人口变化趋势和基本规律认识所做出的重大决策。”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首先指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直观展现了我国当前的人口形势和人口结构。其中,2020年中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即便略高于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中2000年、2010年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但这一数字也因为建立在“全面二孩”已经实施的基础上而显得不尽如人意。
“总和生育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每个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人口学界认为其低于2.1即触碰到了低生育率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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