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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如何应对诬告类信访

2021-10-28朱根明刘长煌

派出所工作 2021年10期

朱根明 刘长煌

诬告类信访,是指案(事)件的当事人夸大其词,甚至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以信访的方式向政府部门施压,以达到其无理诉求的一种非正常现象。

2021年2月15日,江西省某县的孙某在家饮酒后,乘坐其父亲的三轮车外出。途中,张某驾驶小汽车在其后面不断地摁喇叭提示孙某父子二人让路。孙某气愤不已,朝着汽车骂了一句“赶死哟”。张某停车质问孙某为何骂人。二人为此发生肢体冲突,孙某父亲便上前拉架。最后,双方均受伤,均被鉴定为轻微伤。

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解,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于是派出所依法对孙某、张某二人给予行政拘留。张某对此表示不服,认为孙某的父亲也动手打了他,也应拘留。在调查过程中,多名在场证人均表示,孙某的父亲一直在劝架,也不存在“拉偏架”的行为。

此后张某一直上访,要求孙某赔偿各种损失3万元,并要求公安机关将孙某的父亲也一并拘留。为了给派出所施压,张某以此为由,状告派出所徇私枉法。

一、诬告类信访的特点

一是目的非法。一些人员以进京、赴省上访为要挟,通过越級上访、以访谋私、以闹谋利等违法行为,给政府相关部门施压,进而牟取非法利益。

二是无理取闹。此种信访的当事人,言语之中一般充满“火药味”,无理亦要闹三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2021年年初,江西省某县的周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表弟王某涉嫌盗窃,要求查处。经派出所核查,王某受某企业的全权委托,将废弃的工厂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王某将垃圾分类,把有价值的垃圾进行变卖,属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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