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入法20年,民间财富传承的变迁
2021-10-28金贻龙
财经 2021年22期
关键词:管理
金贻龙

没有提及继承人的姓名,没有写明财产数额,能确定的,就是将来身故后,名下农业银行卡的全部存款捐给公益机构三诺糖尿病基金会。
这是2021年9月中华遗嘱库长沙服務中心登记的一例特殊遗嘱。立下这份遗嘱的,是湖南一所高校的博士生小邹,他今年只有25岁。
与普通遗嘱的登记模式不同,中华遗嘱库首次尝试了遗嘱慈善信托。如果一切顺利,小邹的遗嘱生效后,北京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作为遗嘱执行人,将与受托人中华遗嘱库签署信托文件——时间线可能是50年、60年之后,甚至更久。
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正式实施。至此,遗嘱信托在中国有了合法身份。相较于传统的继承,遗嘱信托具有保持财产独立的特点,能最大限度地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问世之初即被赋予了诸多期待。
中华遗嘱库向《财经》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其已登记保管11份遗嘱信托,其中首例遗嘱信托于2016年订立,目前正在执行中。
虽未在民间广泛拓展,但现有的法律框架至少提供了选择空间,面对未来的种种不确定性,“小邹们”得以按照个人意志自由分配手中的财富,并从中获得了独特的体验。
从海外移植而来,“信托”如何影响今天中国人的财富传承理念与方式?它能否实现财富传承的真正价值?2021年是信托法颁布20周年,观察它的实施过程,或许可以窥见一斑。
首例遗嘱慈善信托的意义
“在我去世后,我名下的农业银行卡账号6228×××内的资产,将通过本遗嘱设立的信托进行处理……捐给三诺糖尿病基金会或者我其他另行指定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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