髂静脉血栓后综合征早期腔内治疗的时机研究
2021-10-28周斌陈国君朱凤余翀刘腾俊尚丹
周斌,陈国君,朱凤,余翀,刘腾俊,尚丹
1.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血管外科,上海 200120;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血管外科,湖北 武汉 430022
髂静脉血栓后综合征(post thrombosis syndrome,PTS)是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vein thrombosis,DVT)的类型之一,常表现为静脉反流、梗阻导致的肢体肿胀,淤滞性皮炎或静脉性溃疡。抗凝联合压力疗法仍是治疗此类的基础,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病人,通过支架植入再通静脉或纠正梗阻性髂静脉病变可明显缓解症状,逐步为广大血管外科医师所接受[1-2]。目前对髂静脉PTS的干预时机多数为6个月以上的稳定血栓,但亦有许多研究指出,多数DVT病人的血栓在更早的时间内已经趋于稳定。最新的美国胸科医师学会(ACCP)-10指南指出,对于血栓高危因素已排除的DVT病人,可以考虑只给予3个月的抗凝治疗[3]。本研究回顾性分析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收治的部分髂静脉PTS病人资料,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研究纳入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收治的髂静脉PTS病人,剔除其中随访不足1年者,共56例,其中男性21例,女性35例,年龄36~69岁,依据DVT诊断后时间是否达到6个月分为早期干预组(≤6个月)和对照组(>6个月)。两组病人均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慢性下肢静脉功能不全症状,包括患肢疼痛、水肿、患肢静脉曲张、色素沉着及溃疡等,具体情况见表1。病人接受支架植入手术标准:(1)临床-病因-解剖-病理生理(CEAP)分级为C4级及以上;(2)有明确的DVT病史并且接受正规的抗凝治疗3个月以上,D-二聚体正常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