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义“要” 的强肯定与弱否定
2021-10-26张梅
【摘要】本文从梯级逻辑的角度,解决留学生在对意愿义“要”进行否定时存在用“不要”代替“不想”的偏误。意愿义“要”为强肯定,其否定为弱否定“不想”。“不想”用于陈述或转述句子主语的否定意愿。而“不要”是言者主语将否定意愿强加给受话者。
【关键词】梯级逻辑;否定意愿;言者主语;句子主语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6-0125-02
一、引言
表意愿义的“要”指做某事的意愿或意志。当留学生在对意愿义“要”进行否定时,常常出现用“不要”代替“不想”的偏误。例如:
(1)*你为何不要跟你哥哥一起玩儿呢?
(2)*如果你不要走路,那我们坐三轮车也可以啊。
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指出助动词“要”在表意愿时,对“要”进行否定,一般不说“不要”,而使用“不想”或“不愿意”。[1] 592本文赞同吕叔湘先生的观点,意愿义“要”的否定为“不想”。
前人主要从语义的角度说明意愿义“要”的否定为“不想”,[2]但未解释“要”与其否定“不想”存在不对称的动因,也没有明确“不要”和“不想”的言语功能。本文将从梯级逻辑的角度来解决以上问题。
二、强肯定“要”与弱否定“不想”
梯级逻辑最早来源于西方,Ducrot、Fauconnier、Fillmore、Kay和Israel等学者都对梯级逻辑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梯级逻辑强调的是事物之间存在等级关系,可以通过一个事物的等级情况推知另一事物的等级。[3]Fillmore[4]认可信息的力度差,对于两个命题A、B而言,即当且仅当命题A蕴涵命题B时,A的信息量比B包含的信息量更大。例如:
(3)她跑不了一公里,更别说五公里了。
(4)我一点儿也不爱学习,你连我都不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