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样厚度对室内测定黄土湿陷性指标的影响
2021-10-26王丽琴狄圣杰李凯宇
地震工程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深度
王丽琴, 刘 鑫, 王 正, 李 仑, 狄圣杰, 李凯宇
(1. 西安理工大学 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 陕西 西安 710048;2. 西安理工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8;3.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 西安 710065)
0 引言
黄土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性的土,在浸水的条件下,有的黄土会表现出湿陷性。现行标准[1]中黄土的湿陷性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室内湿陷试验的评价方法,另一种是现场试坑浸水试验的评价方法。分析黄土场地或地基的湿陷性时,一般沿深度方向每间隔1~2 m取土样进行室内湿陷试验,根据所得的湿陷系数和自重湿陷系数按照规范方法计算其湿陷量和自重湿陷量,评价其湿陷性。对规范规定需进行或有条件进行现场试坑浸水试验的,需进一步结合现场实测值对其湿陷性进行评价。
很多实例表明室内湿陷试验与现场试坑浸水试验两种方法应用于同一工程场地的湿陷性评价结果存在差异[2-7]。一般认为,现场试验的结果更能反映黄土湿陷性的真实情况。然而,不是所有的工程都具备进行现场浸水试验的条件,难以广泛应用到工程建设中[8]。室内试验模拟的条件和现场试验在应力条件、浸水条件、黄土湿陷性、地层结构分布、黄土结构性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7]。因此,为提高室内试验的准确性,需尽可能从不同角度研究影响室内湿陷试验结果的因素。郑建国等[9]从黄土湿陷性分布不连续方面研究了对其湿陷变形的影响;刘弋博等[10]分析了黄土试样内部含水率的变化及分布规律对其湿陷性的影响;本文从室内试验中试样厚薄的角度研究对黄土湿陷性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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