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法》修订原则与特征述评
2021-10-16李乐平
世界教育信息 2021年10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
李乐平

摘 要:20世纪60年代起,在逐渐兴起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市场化浪潮中,美国的高校学生资助和高等教育机构资助成为联邦高等教育立法界经久不衰的议题。1965年,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美国历史上第一部《高等教育法》(The Higher Education Act of 1965,HEA),确立了联邦对高校学生进行普遍范围资助的法律依据,并引领此后美国高等教育财政资助的整体方向。2019年10月30日,众议院教育与劳动力委员会通过了《大学负担能力法》(The College Affordability Act)提案,该提案是对《高等教育法》的第九次重新授权和修订,是联邦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问责制度的深化和调整。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修订 《大学负担能力法》法案 联邦教育拨款 教育公平 教育问责
一、背景和历程
作为对《高等教育法》重新授权和修订的法案,《大学负担能力法》法案是对联邦高等教育资助的适应性调整和细化。回溯历史,联邦对于高等教育资助的全面介入可追溯至肯尼迪政府时期。20世纪60年代,在社会民权运动高涨和冷战局势缓和之下,民主党总统肯尼迪入主白宫,一反共和党的保守主义政策,将联邦政策的重心从国际转向国内,掀起一股社会改革浪潮,教育民主自然成为政府高等教育政策改革的关键理念。肯尼迪在其短暂的任期中,曾试图将联邦的高等教育资助从具有军事导向的《国防教育法》转向普遍的高等教育立法。虽然这一政策主张并未在国会达成共识,但为下一任同为民主党的林登·约翰逊总统的教育民主化政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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