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度减排目标下湖南省碳排放总量地区分解研究
2021-10-15程晓娟孙思琴朱桂菊全春光
长沙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分配
程晓娟,孙思琴,朱桂菊,全春光
(1.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工商大学企业社会责任与资源环境会计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205;3. 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4.长沙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22)
近年来,以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过度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早在2009年就明确提出了碳强度目标,即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更是承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又再次提出争取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不断深化的减排承诺体现了我国减排的决心与执行力,而要有效实现上述国家减排承诺,就需要将碳减排目标分解至各地区甚至更小的行业、企业等经济社会单元。中国各地区在经济社会状况、要素禀赋和能源消费结构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从而形成了各地区对减排目标分配的不同利益诉求。因此,如何实现国家层面减排目标在各地区公平合理、科学有效分配,成为现阶段我国减排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
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以来,关于碳减排目标分配的相关研究逐渐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涌现出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分配空间范围来看,当前研究已由早期国际社会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1-2],逐步拓展到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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