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志看烟草在黄河三角洲的引种推广
2021-10-13李博文王凤翔吕会彦
黑龙江史志 2021年4期
关键词:烟草
李博文 王凤翔 吕会彦
(1.滨州市博物馆 山东 滨州 256603;2.滨州学院孙子研究院 山东 滨州 256603;3.邹平一中 山东 滨州 256200)
烟草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它的引进与推广,对我国传统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以及社会风气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当今学者对山东烟草的研究成果颇丰,分别对清代、民国时期以及建国后山东烟草的种植发展情况,清代山东烟草业发展所带来的利弊和近代山东烟草的种植、加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和阐释。而以黄河三角洲为视角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本文试对烟草在黄河三角洲的种植历史、特点、原因及影响做一探讨。
一、黄河三角洲烟草的引种历史
烟草,又名淡笆菰、淡巴姑、檐不归、打姆巴古、相思草等。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自明朝万历年间传入我国后,便在广东、福建一带传播种植,后逐渐北传。山东的烟草种植则始于明末清初,据清初档案材料显示,在清代顺治二年(1645),“吃烟”的习惯就已经流行于山东宫州、诸城一代的农民起义军当中,若非有一定的种植历史,人们也不会养成吸烟的习俗。康熙十一年(1672)的《滋阳县志》中,有烟草“旧无其种,自国朝顺治四年间,城西三十里颜村店、史家庄创种,相习渐广,至今遍地栽焉”的记述。由此可见,烟草在明末清初的山东地区开始种植是毋庸置疑的。康乾以后,烟草的种植范围更是由鲁西南地区扩大到鲁中、鲁西北、胶东地区,济南、泰安、青州、冠县、德平、沂水、临淄、黄县、栖霞等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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