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与“非遗”保护融合适度性研究
2021-10-12张雪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1期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十四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下产业振兴的新类型,其不仅有效地拓宽了乡村振兴的路径,更是新资源观的一种重要体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作为一个民族乃至是一个国家长久以来精神文化的积攒和沉淀,反映了当时当地的风土人情,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讲,乡村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共同主体,所以如何在开发乡村旅游的同时又能实现对“非遗”进行保护,使得二者适度融合,这不论是对乡村旅游还是对“非遗”保护来说都具有极大地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因而,本文在阐述了“非遗”价值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乡村旅游与“非遗”保护二者融合的相关原因,并对二者的融合适度性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后续乡村旅游和“非遗”保护协同性发展提供一定帮助和参考。
关键字:乡村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
一、“非遗”的价值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个时期社会群体在日常生产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特有文化,并随着时间推移演变成为一种固有的精神形态而被长期保留下来,比如建筑样式、思想知识、风俗习惯、衣着配饰等等,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但其也并非一层不变的,因为这些东西是社会协调和稳固发展的重要纽带,是人们社会生活的精神寄托,且某些“非遗”具有一定的娱乐性,因而会随着人们思想觉悟、内心情感的变化而不断改变,所以“非遗”在一定程度上又表现出了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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