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完善

2021-10-12金娅莉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1期

摘要:民事诉讼中证据失权制度在诉讼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据失权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而且能够落实平等原则,给予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保护。但当今社会由于普法力度不够、律师代理制度残缺,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将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视角,探究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完善方法。

关键词:证据失权制度;民事诉讼法完善;民诉证据失权制度

民事诉讼中证据失权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起着重要作用,证据失权制度作为当事人举证的重要制度支撑,同时将会对整个诉讼过程产生极大影响。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举证时间既可以对当事人的举证行为做出限制,缩减在庭时间,提高审判效率;但同时也对司法机关判决产生限制,也很有可能因为证据问题引起不公正的判断。本文从民诉相关定义法司法解释入手,探究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一、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失权制度相关定义

(一)证据失权制度的定义

民事民事诉讼中证据失权制度是指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权利,即丧失列举证据,提出证据的能力。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根据其定义也被称为证据失效制度,具体是指当事人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举证这一事项,继而丧失再次举证的权利。

(二)举证责任制度的定义

举证责任制度的另一称呼是举证制度,这一制度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被指导于合理履行举证责任的制度,即在这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1]。……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