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第三方直付理赔模式理赔款结算的法律基础
2021-10-12钱振宏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1期
摘要: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方直付理赔模式成为提高理赔效率的重要方式。该模式的法律基础可以通过消费与理赔两大环节,从债权债务、理赔款请求权角度进行界定。
关键词:第三方直付理赔;债权债务;理赔款请求权
一、传统理赔模式
在传统理赔模式下,被保险人在药房完成支付后取得药品及药房开具的药品发票,并拿发票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申请,由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被保险人从消费到取得理赔款大体可以划分为2个环节,即消费环节与理赔环节。
传统理赔模式中消费环节和理赔环节的法律关系相对是单一的。在消费环节,被保险人与药房之间建立的是单一的药品买卖合同关系,而且绝大部分属于“钱货两清”;在理赔环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则依据合同予以审查、赔付。
二、直付理赔模式消费环节
消费环节,被保险人与药房达成药品“赊账”交易。一方面,药房基于“赊账”交易取得一个对被保险人的债权,且该债权金额是明确、清楚的;另一方面,被保险人与药房均同意,用被保险人未来获得的理赔款来偿还对药房的债务。
三、直付理赔模式理赔环节
在理赔环节中,保险公司并未将理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而是支付给第三方公司,其中涉及到的重要问题是:理赔款请求权(即保险金请求权)是否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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