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清朗活动 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
2021-10-12韩禹诺
网信军民融合 2021年8期
◎本刊特约观察员 韩禹诺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小学及以下网民群体占比由2020年3月的17.2%提升至19.3%,未成年人已经是我国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直播诱导打赏、网络暴力等侵害青少年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的情况屡有发生。考虑到少年儿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尚不成熟,认知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较弱,容易受到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的诱导,在面对违法处理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缺乏必要的分辨能力和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身心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首次确立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信息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根据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比处理一般个人信息更为严格,只有在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情形下,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取得个人单独或书面同意才能进行。
今年6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增设的“网络保护”章节明确提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目前,各个网络平台推出或升级的“少年模式”,就是典型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除了把牢网络入口关,也要把牢网络内容入口,从源头上减少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就是要净化网络环境,清除有害信息,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到有害信息,减少其上网的风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