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美曲塞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药物经济学系统评价
2021-10-08郑冬妮周后凤
中国药业 2021年18期
陈 佳,陈 希,龙 霞,郑冬妮,张 文,周后凤△
(1.四川省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剂科,四川 成都611130;2.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四川 泸州646000)
肺癌按病理类型可分为小细胞肺癌(SCLC)和非小细胞肺癌(NSCLC),其中80%~85%为NSCLC[1]。79%的肺癌确诊时已处于晚期,给患者及国家医疗保健系统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2]。因此,许多国家在制订医疗卫生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要考虑药物的经济性。当前,化学治疗(简称化疗)仍是晚期NSCLC治疗的基石[3]。作为一种多靶点抗代谢拮抗剂,培美曲塞的毒副作用较轻,可通过干扰胸腺嘧啶核苷和嘌呤核苷的代谢途径达到抑制肿瘤细胞增殖的作用[4]。由于其疗效较好、毒性较小,故被批准单药用于NSCLC的二线治疗及非鳞状NSCLC的维持治疗[5]。目前,国内外对培美曲塞的系统评价,主要集中在考察其单药或联合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晚期NSCLC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缺少相关经济学研究。故本研究中收集国内外已发表的相关药物经济学研究进行了系统评价,旨在为临床合理用药与医疗卫生决策的制订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文献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研究类型,与培美曲塞治疗晚期NSCLC相关的完整的药物经济学评价,至少包括成本-效果分析(CEA)、成本-效益分析(CBA)、成本-效用分析(CUA)、最小成本分析(CMA);研究对象,晚期NSCLC患者;干预及对照措施,培美曲塞单药治疗比培美曲塞联用其他治疗方案;结果指标,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缓解率(DCR)、客观缓解率(ORR)、成本效果比、增量成本效果比(ICER)、质量调整生命年(QALY)、生命年增加(LYG)、总治疗成本或平均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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