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世纪德国商事法律制度演进探析

2021-09-29张万春

外国问题研究 2021年4期

张万春

[内容摘要]中世纪德国在欧洲集市、贸易与城市高度契合的基础上呈现出强大的后发优势与特色,形成能够流传至今的集市、商业贸易和中世纪商人法体系。莱茵同盟、士瓦本同盟和汉萨同盟等德国商业同盟的形成也昭示了其集市、商业力量和商法的发达。中世纪德国集市法与商法关系密切,体现出教权和王权管理的垂直性以及商人交易和争议解决的平等性,出现了商事条约与商业领事等国际商法制度的雏形,为近现代商法制度的传承奠定了基础,并为德国商事单行法和商法典制定开启了序幕。德国在商人法立法和民商分立法典化过程中成为大陆法系的两大支柱之一,中世纪商人法承袭与变异后的经济法研究和立法也呈现出世界领先优势。

[关键词]中世纪;德国城市;集市;会展法;商法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01(2021)04-0083-09

集市与商人、城市自中世纪起就建立和显示出天然的联系。这种奇妙的联系如同一条古老的链条将其紧紧捆绑在一起,流传至今。从中世纪的集市、市场、交易会到今天的展览、会议、节庆、赛事,会展活动在内涵和外延、贸易促进和商业发展、法律规制和司法等不同方面不断演进和升华。从何时起德国会展业开始兴起和繁荣?今天德国会展业的发达与中世纪集市之间有无关联?如果有,这种关联的内在逻辑性是什么?中世纪集市是探求这些问题永远无法回避的答案和起点。

追溯中世纪历史并从中汲取会展法治发展的养分,是将德国作为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对象的初衷所在。……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