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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和民国时期婚俗诗文的赋学因子

2021-09-28李慧芳

天中学刊 2021年4期

李慧芳

论明清和民国时期婚俗诗文的赋学因子

李慧芳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基础教学部,浙江 杭州 310053;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婚俗诗文文本研究、婚俗礼仪与辞赋关联是婚俗作品研究领域的两个新动态,两者之间隐含内在联系。婚俗诗文以酬答为主,以颂扬婚姻礼义立意,声韵铿锵,典丽矞皇,彰显了其中的赋学因子;戏谑态度、“兮”字表征等特点亦提示着与赋体的相通。颂扬大义、绵延吉庆,是婚俗诗文对前代之赋的承祧;当代新中式婚礼司仪主持词中的用韵、典实与对仗,亦可谓赋学因子的体现。

婚俗诗文;颂扬;声韵;典丽;赋学因子

自先秦时期为婚姻仪式所作的礼仪性婚辞到现代的结婚证书,婚书①贯穿于整个历史时期,为婚姻礼义所做的歌诗文亦不少见。与赞美庙堂礼仪的赋颂相比,这类诗文更多地展现礼法习俗,其研究价值基本上囿于婚俗研究的佐证。2010年后学界始出现关于婚书的文本研究,涉及虚字、对偶、用典及四六形态②;而早自1997年始,婚俗礼仪与辞赋之关联已引起学者注意③。此两方面的研究动态虽进展缓慢,但其间隐含的内在联系,应在婚俗文本的赋学因子之中。

一、以酬答为主的婚俗诗文

明清至民国的婚俗诗文可分三类:一是旁观之作,如明冯梦禛《贺大婚礼成》、民国古堇死公《宁波婚礼赋》呈现婚礼场景,莫愁《自由结婚赋》(以老实不客气为韵)发自由结婚之见。二是赋示之作,如民国时期青年党创始人曾琦《结婚三周年赋示若南夫人》、雪兰《长女小兰与秦君凤翔订婚赋此志喜》、庞镜容《贺新凉·妙馥婚后有汉皋之行海上赋别》,分别写给夫人、女儿、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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