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已成两长上岗标配
2021-09-27王涵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4期
本社记者 王涵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定后,对法院、检察院提高法治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由于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两院一把手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政法部门工作经验,已经成为标配。
42人拥有30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
200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从事法律工作”作出解释,主要包括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62 名省级两院一把手,任职前都具有法律职业背景,无一例外都长期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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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中,有42 人具有30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寇昉、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胡道才、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田立文、海南省高级法院院长陈凤超、四川省高级法院院长王树江、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甘肃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海波、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均自大学毕业便进入各级检察院、法院工作,并且一直在法检系统工作至今。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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