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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司法所”是这样炼成的
——广东佛山司法“四个同步”锻造“一所一品牌”侧记

2021-09-27张丽娥钟继军杨斯萍

民主与法制 2021年32期
关键词:司法局市域佛山市

本社记者 张丽娥 钟继军 杨斯萍

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镇街机构改革的完成,在人员编制不变的前提下,基层司法所承担起了更多的职能。“小马拉大车”,意味着司法所内部硬件、软件配套建设必须紧跟形势发展。

作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城市,广东省佛山市委将2020年定为“社会治理年”,要求找准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空白点、薄弱点、风险点,守正创新,完善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0年4月,作为佛山司法的一项“新基建”工程,司法所创建“一所一品牌”活动在佛山市全面铺开。在佛山市司法局统筹部署、区司法局推进落实下,32个司法所立足于各自实际,以“四个同步”的创建方式作为牵引,在法治政府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职能领域精心打磨,锻造出了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的司法品牌,并在全市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效带动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树立新理念与提升履职新能力同步谋划

“回溯佛山市法律服务的发展史,这里从来不缺改革的沃土和探索的精神。”佛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洪健介绍,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使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催生了大量民间纠纷,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基层法律服务所率先在顺德应运而生。

务实与创新并举,是佛山一贯发展风格和优良改革传统。

2020年,基层司法所又迎来了一个变革的契机。随着镇街机构改革的完成,全市32个司法所,就有23个司法所所长履新。此外,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司法所也由原来“打辅助”变成了“唱主角”。领头羊的变动、机构设置的变化、职能范围的扩大……都考验着基层司法所的履职能力。

“重组后的基层司法所责任更加重大、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工作职能更加优化,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赖洪健告诉记者,为了适应即将面临的新变化,早在2020年4月17日,佛山市司法局就印发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创建“一所一品牌”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司法所改革创新与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作为品牌创建的一条主线,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当有为”理念。

“司法所创建‘一所一品牌’活动,不仅是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求新求变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佛山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实践。”赖洪健介绍,2020年5月,佛山市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提出要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会议要求,着力打造具有佛山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依法治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为此,佛山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出台《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围绕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部署和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安排,立足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突出“一个引领(党建引领)”,注重“两个导向(改革导向和实践导向)”,坚持“五个强化”(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统筹、立法保障、执法监督、风险防范、矛盾化解),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健全立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特色品牌树立同步创建

>>佛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洪健 作者供图

“在《司法所条例》制定期间以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之际,佛山市司法局开展‘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更显得适逢其时。”在佛山市委党校佛山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主任柳士顺看来,长期以来,佛山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三官一师”进行联防联调,通过“青苗计划”开展社矫工作,通过平台建设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普法联动打造法治文化,也为开展“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培植了优质的土壤。

正是有着优质的法治土壤,在创建方式上,佛山市坚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特色品牌创建同步推进。

一方面,根据《司法所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司法所建设的方向性指引,“方案”对司法所“组织机构法定化、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管理信息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场所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业务培训常态化”7个规范化建设标准予以明确的规定。以“业务培训常态化”为例,“方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2020年10月,佛山市司法局抓住23名司法所所长走马上任的契机,结合“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司法所所长专项培训。“司法所所长专项培训是市委组织部的年度培训计划其中一项,是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每年的规定动作。由于2020年司法所所长大比例履新,这次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宗耀表示,培训重点讲授了如何承接新时代司法所职能等内容,这对司法所开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另一方面,“方案”立足司法所工作职能,由各司法所结合实际,主要围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为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司法所职能,选取亮点以项目化为载体推进,以特色品牌强所,大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更多司法为民新亮点,增创品牌示范新优势。

市局统筹部署、区局推动落实、司法所创建主体同步发力

2019年,佛山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这意味着,这个地级市仅用全国万分之四的土地,创造了全国近百分之一的生产总值,而它却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没有特区的政策优势,既不是省会城市也不是计划单列市,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佛山市一直以来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视。

2021年6月,佛山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践证明,随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越发成为佛山市经济发展的软实力。

佛山市乐从镇拥有举世闻名的“家具、钢材和塑料”三大专业市场,有“中国家具商贸之都”“中国塑料商贸之都”之称,也是著名的侨乡。

“乐从镇民营经济发达,7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先后成立了二十多个商事行业协会,每个协会内部也有专业的调解组织来处理商事主体的纠纷。围绕涉外纠纷的需求,有协会专门聘请了具有英语八级资格证书的调解员常驻,可以说是基础良好。”在司法所品牌创建调研时,佛山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曾国旋发现,乐从司法所并没有把这些资源整合起来,统筹开展更规范化的商事调解工作,因此品牌打造并不突出,也很难在商事调解领域形成合力。

在市司法局组织的调研团队的指导下,乐从司法所及时调整了“一所一品牌”的创建方向。“虽然乐从司法所在本轮评选中没有上榜,但只要坚持在这个项目上继续深耕,假以时日,一定能够打造出在全国都能叫得响的商事调解模式。”曾国旋说。

为了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司法所品牌创建工作,佛山市司法局成立了品牌创建领导小组,由市局“一把手”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涵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部署、检查督导、认定验收。各区司法局按照“选好培优”的思路,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培育、指导督促。各司法所是创建主体,将“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作为司法所重点工作抓细抓实。

“虽然是司法所品牌创建,但必须市、区、镇三级同步协调推进落实,同频共振才能产生最佳效果。”赖洪健介绍,以“一所一品牌”创建为契机,深入调研和考评,摸清制约司法所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尽快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精准发力、力求突破,树立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新标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努力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司法所。

值得一提的是,“一所一品牌”创建并非只是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一场示范评选。除了司法行政各层级的共同发力,佛山市司法局还邀请了党校教授、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心理学博士和资深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了专家调研团队作为“外脑”,通过实地调研指导,实实在在地为司法所把脉问诊,为司法所打造精品项目提供智库力量。

创建、培训、交流、宣传同步推进

无法抓准司法所的特色,提炼项目的亮点,这是司法所品牌创建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此,佛山市司法局将培训、交流、宣传工作同步融入,先后组织实地调研了全市司法所的品牌创建情况,并选取工作基础良好的司法所先后组织了三场现场会,32个司法所所长都参加实地走访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了相互学习,形成了“先进带后进”的创建机制。在这期间,佛山市司法局邀请媒体对每个所的品牌创建亮点进行采访报道,挖掘报道各地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1年4月15日,“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现场会(人民调解专场)在顺德区北滘镇召开。由北滘司法所所长张惠阳汇报的“警调对接”模式得到了赖洪健的充分肯定,31个司法所所长纷纷取经问道。

翻着眼前这本厚厚的汇报材料,佛山市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专委会秘书长刘创新对去年第一次到北滘司法所调研的情形记忆犹新。“在当天的座谈会上,司法所的汇报材料仅仅只有几页纸内容,对司法所品牌创建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位。”经过一年时间的打磨,北滘司法所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并在2021年6月成功获评“品牌司法所”。

里水司法所打造的“梦里水乡”法治文化品牌、祖庙司法所的“一门式”大调解、西南司法所引入社会力量联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今年6月,12个创建成效突出、富有特色的司法所被评选为佛山市首批“品牌司法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树立了司法所主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事务、促进法治等新增职能,以及全面履行调解调处、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等法定职能的全新意识,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佛山市司法局的‘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有目标、有计划、有过程、有效果,打造出了一批‘树得起、立得住、有特色、叫得响、可推广’的金字品牌。”在采访中,柳士顺频频为司法所创建“一所一品牌”的工作成效点赞。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佛山市司法局“一所一品牌”创建的总结推广会正紧锣密鼓地准备中。对此,赖洪健表示,评选并非创建的“终点”。

实践证明,佛山市司法局以“一所一品牌”创建,引领新时代司法所全面提升、赋能司法所长远发展,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接下来,佛山市司法局将不断总结创建经验,持续擦亮品牌、推广品牌、培育品牌,推动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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