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让“偶像”名副其实
2021-09-27刘瑜
民主与法制 2021年32期
本社记者 刘瑜
有人说2021年,是中国流量明星、偶像产业和粉丝文化遭遇“滑铁卢”的一年。这一年的“代孕事件”“倒奶事件”以及前不久的“吴某凡事件”,无不充斥在公众茶余饭后的谈资里。在娱乐圈里,一些劣迹艺人不仅占有着娱乐新闻的版面,在道德的舆论场中始终保持着较高的热度,有的人还横跨了法律的界限,在法制版面占有重要的“地位”。
“偶像”“明星”,本来应该通过自身积极努力、阳光向上的形象,去引导年轻的粉丝团体拥有正确的三观,从而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然而,现在一些所谓的“流量明星”和他们的粉丝团体,似乎正在向越来越“疯狂”的态势发展……从偶像形象倒塌到“饭圈”失去理智,种种荒诞的乱象,已经到了迫切需要彻底根治的时候!
从普通艺人到明星偶像,在此过程中除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艺人的行为规范是否应该遵循一个更为严格的监管体系?监管应该如何落地?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红头文件和行规直指劣迹艺人
2021年8月1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公告,矛头直指艺人张哲瀚。公告声明:演员张哲瀚的行为存在严重不当,不仅伤害民族感情,而且对其受众中的青少年群体带来恶劣的不良影响。因此,本会对演员张哲瀚参观靖国神社的不当行为进行道德申斥,并根据《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8月1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要求对张哲瀚进行从业抵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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