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两散的特许加盟
2021-09-27秦风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3期
秦风
近年来,特许经营模式受到广大创业者的青睐。家住重庆市的赵玥,加盟医疗美容特许经营后,因未获得医疗资质意欲退出。合同没有设置“冷静期”,加盟方能不能反悔?2021年3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定音。
加盟“风口”项目
经商多年的赵玥,积攒了数百万元资金。2018年3月,她准备转行投资别的项目,从网上浏览到重庆市伊凤医疗美容公司(以下简称“伊凤美容”)的招商广告。广告称,伊凤美容是以面部年轻化管理系统、问题性皮肤管理系统、综合型体管理系统为核心的连锁科技医疗美容品牌,每个区域仅有两名限额,火爆招商正在进行中。
赵玥本就注重美容养生,外表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10岁。她深知女性对美容的旺盛需求,而招商方又注入了科技美容的时尚概念,不由觉得这正是“风口”项目。招商方就在重庆市,赵玥遂多次到伊凤美容考察和谈判,与对方经理周萍达成了共识。
2018年4月13日,赵玥(乙方、加盟方)与伊凤美容(甲方、特许方)签订了《加盟协议书》。双方约定,甲方授权乙方在重庆市江北区开办“伊凤”加盟店,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品牌、商标、商号、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500 万元,并确保每年度从甲方的进货总额超过12 万元,每年度还需另行缴纳品牌使用费1 万元。在加盟期限内,乙方从第六年开始每年向甲方支付《智能科技运营管理系统》的服务年费3000 元。
协议还约定了甲方的义务,即协助乙方提升运营管理“伊凤”加盟店的能力,根据情况对乙方及其管理团队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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