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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2021-09-27

民主与法制 2021年32期

离婚后孩子考上私立高中,高额学费该由谁负担?

2020年5月,王某和前妻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孩子跟着前妻李某生活,王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不过,当时由于孩子晓晓(化名)已经初中毕业,并未再上学,所以两人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考虑孩子教育费用的问题。

离婚后,晓晓还是跟着父亲王某生活,平时的生活开销也是由王某负担。进入社会后,晓晓因为学历低而四处碰壁,于是她痛定思痛,决定重返校园。王某认为这是好事,对晓晓继续学业非常支持。后来,晓晓考入当地的一所私立高中,但是学费较为昂贵。面对每年高达3万元的学费,本是工薪阶层的王某力不从心,在掏光了所有积蓄并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后,才勉强使晓晓在私立学校读了两年。到了高三再次面临交学费之际,王某经济上有些困难,对于孩子的学费深感压力,于是向前妻李某提出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学费的要求。

然而,前妻李某却直接拒绝,称自己收入不多,承担不起孩子学费,还责怪王某没有事先与她商量就做了孩子上私立学校的决定。王某非常无奈。请问:前妻李某是否应该向王某支付抚养费?孩子的高额学费,双方应如何分担?

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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