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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饷与税收:民国时期四川军队与商人的关系
——以江津商业档案为中心

2021-09-25曹树基

社会科学辑刊 2021年5期

曹树基

四川近代史的研究大多着重于保路运动与辛亥革命的过程描述,以及辛亥革命后四川军阀的活动,却很少有人讨论辛亥革命以后四川军阀与财政的关系,以及军队与商会及商人的关系。笔者在主编《民国江津商业档案》〔1〕的过程中,接触一批民国时期以“军饷”“税收”“军队”“商人”为主题词的档案①本文资料主要来自民国江津档案。1912年档案出自江津县知事公署(J001—1—0001),1921—1922年档案出自江津县征收局(J001—1—0004),1925年档案出自江津县护商事务所(J011—0001—004330000),1930—1931年的商人诉讼案出自江津县商会仲裁股档案(J011—0001—004790000),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藏,下文不再一一注明档案号和馆藏地。文中引用的信函也出自该档案,没有文件名。溢出这些档案之外的文件另注档案号,特此说明。,遂以“军饷与税收”作为主题,撰写此文。

一、时代、制度与文献

1.时代与制度②本节叙述参见匡珊吉、杨光彦主编:《四川军阀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宣布独立。11月,重庆成立蜀军军政府,成都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3月11日,重庆与成都两个军政府合并,在成都成立中华民国四川军政府。7月,军民分治。军队属都督管辖,民政属民政长辖。1913年,废省改道,四川地区分为川西、上川南、下川南、川北、川东和边东、边西等七道。在民国江津档案中,大汉四川军政府、中华民国军政府四川都督以及四川东川道发出的文件,皆有收入。

在蜀军军政府与大汉四川军政府时期,鉴于各地形势混乱、政令不一,两个军政府向辖地各处派出五道“宣慰使”共同处理地方重大事务,维护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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