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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样-智能预控图法快速采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

2021-09-25甘伟

三峡生态环境监测 2021年3期

甘 伟

(重庆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 400000)

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主要来自生物质燃烧源、化石燃料燃烧源、工艺过程排放源、溶剂使用源和移动源五类排放源[1]。绝大部分VOCs具有较强的刺激性和毒性,部分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2]。在紫外光作用下,VOCs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O3)和二次有机气溶胶,是增强大气氧化性的关键性因素和形成细颗粒物和O3的关键前体物[3-5]。为消减和控制VOCs的排放,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控制和细颗粒物与O3污染严重省份VOCs的总量控制,生态环境部和各省市也发布了许多固定污染源VOCs单指标[6-9]与多指标分析方法[10-11]、技术规范[12-13]和排放标准[14-20]。

目前,固定污染源废气中VOCs的监测方法有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大类,应用广泛,且绝大多数都采用吸附管富集采样[11,16-19]。但随着VOCs控制范围的不断扩大,吸附管富集采样方法的缺陷日渐显著。VOCs废气浓度范围较大,经常出现采样量过少,大部分目标化合物均未检出,或采样量过大,部分单指标超过曲线范围,出现穿透现象或超过检测器量程,导致定量不准和重复采样。绝大部分VOCs废气具有高温、高湿的特点,湿度超过3%将严重影响吸附管的采样体积和采样效率[16]。不同行业VOCs废气组分复杂不一,没有相匹配的吸附管且吸附管采样效果验证资料不足,存在歧视效应,严重影响采样效率和样品的代表性。VOCs经常会和其他单指标或多指标项目(如甲醇、氯乙烯、丙酮、丙烯腈、挥发性卤代烃、氯苯类、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等)同时监测,因更换采样容器或采样仪器造成的采样效率和时间差异,导致相关联项目的数据趋势不一或可比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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