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业体制性产能过剩的测度与比较
2021-09-23皮建才宋大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皮建才 宋大强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一、引言
中国宏观经济环境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转变,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产品的供给日益充足以至于超过产品的需求,随后产能过剩问题便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当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后,国内部分行业也相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尤其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造船业等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因此,有效抑制并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以防止经济出现系统性风险,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有效控制盲目投资和行业低水平扩张所导致的产能过剩,我国政府加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2013年《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分业施策”的概念,即针对不同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采取不同的产能化解办法,避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然而,“分业施策”的前提是准确地识别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对各行业的产能过剩指数进行测算,所得结果较大者即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产能过剩,本文重点关注体制性产能过剩,这种产能过剩是因为体制性因素引起的,而体制性因素对产能的影响一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途径来实现的。所以,我们把因政府补贴而引起的产能过剩称为体制性产能过剩,这种类型的产能过剩不同于周期性产能过剩和结构性产能过剩。颜晓畅和黄桂田发现,政府补贴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但是也会产生企业产能过剩程度加深的副作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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