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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城镇化转变:从“乡—城”到“乡—县—城”
——以农民工落户城市层级选择意愿为视角

2021-09-23宋国恺陈欣蕾

关键词:黄山市落户层级

宋国恺,陈欣蕾

(北京工业大学 文法学部,北京 100124)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逐渐放宽,从计划经济下严格管控的户籍制度调整为当前根据城市规模实行不同标准的落户制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89%,截至2020年底,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充分表明近些年我国城镇化率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城镇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至城市,促进了社会流动和社会结构的优化。城镇化的本质特征是农村人口实现了空间上的转换、非农产业向城镇聚集以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工的城镇化意味着其在地域空间、从业领域、身份等方面的多重变化。大量农民工以劳动力资源进入城市,呈现出“乡—城”的城镇化流动趋势。但是,目前我国户籍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仍然存在18%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的农民工城镇化不是彻底和完整的,由此也造成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

有研究指出,我国真实的城镇化率仍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不利于实现社会结构的高质量发展[1],也不符合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常住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之间存在差距的现象,启示我们需要进一步认识和推进以人为本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完整的城镇化。基于此,本文以农民工落户意愿为视角,尤其关注其具体流向城市层级的动态变化,揭示近年来农民工城镇化的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引导农民工城镇化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居留意愿等是学术界长期关注和研究的议题。通过对已有研究文献和数据的分析,我国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总体上并不乐观,同时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和年龄差异,具体表现在东部省份比中西部省份的农民工具有更强的落户意愿,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意愿也强于老一代农民工[2]。本文重点关注愿意进城落户的农民工群体的具体去向,因此主要对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因素以及落户城市层级选择方面的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

(一)文献综述

1.推拉理论及相关研究

现有分析人口流动和迁移的理论主要有二元经济理论、供需理论、新劳动迁移理论等,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推拉理论。推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在市场经济和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人口迁移和移民搬迁的原因是人们可以通过搬迁改善生活条件[3]。其中,拉力是有利于移民获得更好生活的因素,推力是不利于移民获得更好生活的因素,两个力的共同作用促成了人口的流动和移民。

推拉理论在西方社会发展得较为完善和成熟。在中国的国情下,这一理论同样成为学者研究流动人口影响因素、农民工落户等问题的重要视角。有学者运用推拉理论分析户籍制度下农民市民化的动力和阻力机制,主要从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保体系、城市生活成本等方面进行分析[4]。另有学者以推拉理论为视角分析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村的推力主要在于农村不利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差的物质环境和宅基地闲置[5]。还有学者运用推拉理论分析了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发现流入地与流出地同时存在拉力和推力的作用。一般来说,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流入地的教育资源和社会保障、流出地的房屋面积和土地流转情况等因素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6]。由此可见,推拉理论在研究我国人口流动方面仍然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且应用范围广泛。

2.关于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因素

由于农民工群体内部本身差异较大,学术界对于农民工落户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较为全面,主要涉及人口特征、城乡联系、经济、社会心理因素等。

总体上,我国农民工愿意放弃农村户口而进城落户的人数占比较低。从人口特征因素看,有研究表明女性流动人口比男性更愿意在城镇定居[7];年龄上,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意愿没有显著性差异,因为人们对于土地能够产生的价值期望高于“城市户口”,户口的吸引力在年龄层次上没有较大差别[8];农民工个人受教育程度对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在城市定居和落户意愿越强,但有研究表明达到意愿峰值的分界点不同[9]。城乡联系方面,有研究认为在流入城市居住时间的累积效应会使得流动人口的城市定居意愿由长久居留转变为永久居留[10]。在经济方面,收入与农民工落户意愿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并且不同收入层次与农民工落户城市类型的选择密切相关[11]。除收入外,农村中是否拥有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土地等价值因素,均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目前学界的研究对象集中于“乡—城”流动的农民工,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影响因素的分析主要涉及居住、社区、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就业等方面[12]。有研究从“乡—城”二元视角出发,以农民工市民化程度为基础,提出“城乡两栖”的城镇化模式,认为“城乡两栖”人口承担着融合城乡、振兴乡村的重要角色[13]。

3.农民工落户地层级选择

关于农民工落户地层级选择,有研究从土地权利视角,对“2010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表明农民工落户城镇与“是否需要交回承包地”有关。结果显示,只有11%左右的农民工愿意交回承包地而转户口。进一步分析表明,愿意转变户口的农民工中只有20%的人愿意在“户籍所在地中小城市”落户,而70%左右的农民工更愿意去大城市落户[8]。也有研究从政策视角为县域城镇化建设提供思路,认为与大城市户籍制度目标和改革策略不同的是,农民工选择就近就地的县域城镇化是着眼于跨越城乡状态下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并且总结出三类县级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类型:一是由于城市扩张,原有农村地区人口纳入城区范围[14];二是周边农村地区人口进城居住就业;三是其他外出农民工返乡[15]。还有学者以农民工主体为视角,结合理性选择理论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新生代农民工户籍选择的行为逻辑,认为在市场的主导下,中小城市户籍利益发展出现内卷化趋势,对农民工落户吸引力甚微,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的优势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更加显著[16]。另有研究基于湖北省调查数据,从就业的稳定性视角分析了农民工落户意愿及区位选择。总体上愿意进城落户的比例略低,为47.1%,并且农民工选择县城作为定居目标城市的人数最多,二线城市次之[17]。杨传开等[6]根据CGSS数据分析了我国农民工对不同等级城市的定居偏好及影响因素,认为小城镇或县城/县级市的迁移成本和社会融入成本较低,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有较强的吸引力,形成了以中心镇及县城为空间载体的县域城镇化模式。

综上,已有研究成果中农民工落户意愿的理论视角较为成熟,对影响因素的分析较为详细和全面。推拉理论为研究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落户等问题提供了基本思路,既要考虑流出地与流入地两方面影响因素,同时为研究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影响下农民工流动呈现出的复杂特点提供了启示。现有研究不仅对农民工的落户意愿进行了整体描述,而且对影响因素的分析涉及农民工个人、家庭、社会经济以及城乡联系等方面,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分析视角。在落户地层级选择方面,已有研究涉及政策视角、农民工主体视角等,且分析的立足点各不相同,也为该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多元思路和启示。

但是,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在研究主题上,多数研究关注的是农民工“愿不愿意”进城落户,较少关注该群体更愿意“去哪里”落户这一更加深入的问题。对我国农民工城镇化过程的研究仍然停留在“乡—城”较为粗线条的视角,没有深入触及较为细致的关于农民城镇化具体流向的关键问题。其次,在研究内容上,过去对农民工落户问题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影响因素方面,有关落户地层级选择也较多停留在分类描述层面,较少对落户层级现象进一步探究。少数研究以地理空间视角研究流动人口户籍迁移意愿,重点关注农民工落户意愿的空间差异,地理学意味更浓。本研究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农民工落户意愿城市层级选择为分析重点,试图发现农民工城镇化流动趋势的新变化。

(二)研究假设

有研究指出,当前我国转移到异地(乡以外)的劳动力比例逐渐减少;就地非农化转移的劳动力比例有所上升;在异地转移的劳动力中,进城的劳动力人数比例亦有所下降,就地非农化转移的劳动力比例有所上升[18]。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差异日益缩小。与大城市相比,县城的落户成本较低并且能够满足农民工大部分生产生活所需。同时,如今农民工有着日益强烈的就近就地高质量“体面”进城的期望。他们是否更倾向于就近就地在县城落户呢?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由于研究区位和数据选择等方面的差异,在落户意愿区位选择问题上,研究结论之间略有差异。本研究将以农民工落户城市层级选择意愿为视角,着重探究农民工城市落户层级选择状况及影响因素。根据调研点的实际情况,将农民工落户城市层级选择划分为省会城市、地级市、市中心城区、市其他区县,对农民工城镇化目标城市层级进行明确定位。据此提出假设1。

假设1:本市农民工在进行落户选择时,更愿意落户于县级城市,并且相比于其他区县,市中心城区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民工落户。

由于本研究试图回答的问题不仅限于农民工更倾向于在哪一层级城市落户,还关注到同一层级城市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差异。通过上述两方面问题的回答,更能够把握农民工在进行落户层级选择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有研究发现,子女的就学地点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小城镇意愿产生影响[19]。此外,也应考虑教育资源分配造成的农民工在同一层级城市间的落户选择差异。据此提出假设2。

假设2:城镇优质的教育资源是吸引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原因,地区间教育资源差异会影响农民工落户区位选择。

已有文献中,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现工作城市规模对其落户意愿具有显著影响。落户城市层级选择作为落户意愿研究的一部分,是否能够据此认为上述两方面因素同样影响农民工落户城市层级选择。据此提出假设3。

假设3: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现工作城市层级对其落户意愿及层级选择有直接影响,自身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现工作城市规模越大,更愿意落户在地级以上城市。

三、数据资料与研究方法

(一)调研点介绍及数据来源

1.调研点介绍

本研究以安徽省黄山市作为调研点。安徽省是我国农民工流出大省,2019年农民工人数为6 427万人,省内流动与跨省流动比例分别为40.8%和59.2%(1)安徽省统计局.2019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20-03-11)[2021-02-20].http:∥tjj.ah.gov.cn/ssah/qwfbjd/tjgb/sjtjgb/115405421.html.。黄山市位于安徽省南部,地处皖南山区,农民工的流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黄山市于2018年加入杭州都市圈,通过深化与杭州都市圈的战略合作,有效提升了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发挥了作为安徽省对外窗口的作用。1987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设立黄山为地级市。1988年,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辖三区四县: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黟县、休宁县、祁门县。经济发展方面,黄山市2019年人均GDP在全省排名第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根据《黄山市统计年鉴2019》,各区县第一、二、三产业增值比平均为1∶3∶2,经济综合实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为黄山市县域城镇化发展提供了相对成熟的条件。

城镇化方面,根据《2019年黄山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2.1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4.6万人,占总人口的52.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5万人,占总人口的47.5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48.92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76%(2)安徽省黄山市统计局.2019年黄山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20-04-23)[2021-02-20].http:∥tjj.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14/9431167.html.。

研究选取的T镇和B镇是样本的主要来源。其中,T镇隶属于黄山市黄山区,辖三村一居,74个村民组,总人口15 160人(3)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EB/OL].[2021-02-20].http:∥www.hs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77?type=2&nav=0.。距市政府所在地屯溪区67千米,离黄山南大门仅1千米,是黄山风景区最重要的生活服务基地和旅游接待基地,有“黄山门户”之称。B镇地处黄山市黟县南麓古黟盆地,位于世界文化遗产地——西递宏村的轴心地带,辖17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人口41 834人(4)黄山市黟县人民政府网[EB/OL].[2021-02-20].http:∥www.yixian.gov.cn/mlyx/yxyx/zdxz/8910611.html.。距黄山风景区仅40余千米,距市政府所在地屯溪区62千米,是黟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茧丝绸业、旅游食品加工业、旅游工艺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行政区划调整后,辖区内原碧阳镇、碧山乡、西武乡合并为碧阳镇。

2.数据及资料来源

本研究结合《黄山市统计年鉴2019》中的全市及各区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抽样地点进行了选择,选取与全市平均城镇化率相近的黄山区和黟县两地,并抽取户籍在T镇和B镇的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截止到2019年,两个区县的人口分别为15.5万人和8.3万人,户籍城镇化率分别为35.5%和29.6%(5)安徽省黄山市统计局.2019年黄山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20-04-23)[2021-02-20].http:∥tjj.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14/9431167.html.。由于本研究中问卷内容较为简单,没有需要专门作出解释的专业术语,并且设置了一些过滤性问题,因此为方便操作和较大范围地收集数据,主要以网络问卷为主。由于黄山市外出农民工较多,2018年黄山市向省外流动半年以上的总人数为3 394人,省内跨市外出半年以上总人数为787人。外出务工人员覆盖全国各个省市,因此本文的具体研究对象为拥有黄山市黄山区或黟县户籍,但现工作并不一定在本市或本省的农民工。基于当前对农民工群体的界定存在较高的一致性,所以该调查采用“线人抽样”及“滚雪球”的抽样方式,首先将问卷分发给所认识的并且符合现户籍在黄山市内的农民工填写,并让其转发给同样符合条件的其他农民工;其次委托一些包工头转发给农民工。剔除含有缺失数据的样本后,最终筛选出有效样本323份。

为丰富研究资料,增强论点的可信度,本研究从愿意进城落户的151份样本中选取了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受教育程度的4位农民工进行了访谈。进一步了解其进城落户意愿以及城市层级选择的深层原因。

(二)研究策略与方法

本研究重点关注农民工城镇化流动趋势的变化,即如今农民工由“乡”直接进入“城”的过程是否发生了变化。首先,本研究将“城”这个相对粗略的提法进行细化,尝试发现农民工具体流向哪一层级的“城”;其次,分析农民工进行落户城市层级选择的影响因素;最后,揭示农民工城镇化流动的新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民工城镇化的政策建议。基于以上思考,本文的实证部分主要围绕问卷中的两个问题展开,即是否愿意进城落户和落户城市的层级选择。由于主观意愿受个人经历和客观条件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将问卷设计为“在未来五年内您是否有进城落户的意愿”,用于测量一定时期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农民工落户意愿统计(观测值数:323)

在此基础上对五年内有落户意愿的样本进行落户层级选择分析。根据黄山市各区县的发展状况和资源分布,在进行问卷调查之前对部分农民工进行访谈,发现同一层级、不同区位的城市对农民工的落户吸引程度不同。因此,将地级市以下的层级分为“市中心辖区”和“其他区县”两个部分,从而更精准地发现和研究农民工落户问题。对农民工是否愿意进城落户背后的原因采用多选的方式,从子女教育、城市生活质量、户籍制度、文化因素等方面进行归纳。为探讨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和层级的影响因素,延续和借鉴了以往研究,设定个人/家庭特征、家庭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城乡联系、地理区位等维度,同时以相关社会保障政策为背景,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综合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前期调研发现,当地的土地流转情况较少,并且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分工、土地耕种难度以及土地价值等方面。因此,本研究在假设和模型设计中未将该因素考虑在内。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首先对黄山市内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及原因进行描述性统计;其次将“地级市”和“省会城市”合并为“地级以上城市”,将“市中心城区”与“本市其他区县”合并为“县城”,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类型和层级进行分析。剔除了五年内未有落户意愿的个案后考察个体/家庭特征、家庭社会经济水平、地理区位、城乡联系四个方面的影响,在控制农民工个体/家庭特征变量后,依次追加家庭社会经济水平、地理区域、城乡联系,构建四个Logistic回归模型。

ln(P/1-P)=α+β1X1+…+βKXK

(1)

式(1)中,P为五年内具有落户意愿的农民工选择县级城市落户的概率,X为解释变量,β为各解释变量的待估系数,α为常数项。exp(β)=p/1-p,用以衡量落户目的地选择为“县城”与“地级以上城市”的概率发生的比值。具体的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四、数据分析

(一)不同层级城市的落户意愿数据分析

对城市层级的选择是对农民工落户意愿的进一步分析。在研究农民工对落户城市的等级进行选择前,需要了解该地区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基本情况,以此作为背景和前提。表1显示,在收集的323份有效问卷中,愿意进城落户的人数为151人,占总人数的46.7%。不愿意落户的人数稍高于愿意落户的人数,为172,占53.3%。其中,年龄是影响农民工是否愿意进城落户的最显著因素,20~35岁的农民工相比于50岁以上的农民工更具落户倾向。同时,是否已经在区县购房也是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影响因素。一般来说,已经购房的农民工具有更强的落户意愿。由于黄山市农民工总体落户意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而在关注愿意落户的这一类农民工群体对城市等级选择时更具有说服力,更具典型性。

本文随后对具有进城落户意愿的农民工选择落户城市层级进行了统计分析。如表3所示,其中有意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农民工151人,占愿意落户总人数的46.4%。愿意在省会城市落户的农民工数量占愿意落户总人数的33.1%,区县落户占愿意落户总人数的53.6%,其中愿意在市中心辖区落户的占总数的29.8%。数据表明,农民工进入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意愿略低,由乡村直接进入中大型城市的流动趋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同时表明,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包括县城在内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县城对农民工的落户吸引力正在提升。

表3 农民工对不同等级城市的选择意愿

对农民工选择不同层级城市落户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个人特征变量中,年龄和性别对于落户层级的选择没有显著影响,而教育程度对于层级的选择有显著影响。以本科以上为参照,教育程度在初高中、大专阶段的农民工更倾向于选择在区县落户。该学历的农民工大多从事的工作对学历和技术要求不高,区县一级的城市能够为其提供较为充足的工作机会;相对而言,高学历的农民工有较强的进城能力,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的可能性更大。年龄因素与落户意愿显著相关,但在进一步分析落户目的地层级影响因素时,年龄则失去解释力。家庭子女数量、家庭经济水平以及现居住地与最近城镇的距离对城市层级的选择均没有显著影响。在城乡联系方面,以工作在当地区县为参照标准,现工作在一、二线城市的农民工更加倾向于落户地级以上城市,在工作所在城市中形成了区别于亲缘、地缘的社会关系网络,以业缘为主的社会网络有利于农民工获得提升职业能力的社会资本,从而增强落户意愿。此外,他们有在大城市工作生活的经验,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和方式。相比之下,工作在小城市或者区县的农民工更倾向于选择在区县一级落户。不同层级城市的落户意愿比例侧面反映出农民工落户选择的主观性和灵活性日益增强。

表4 农民工选择不同层级城市落户的影响因素

(二)县城成为大部分农民工落户的选择

根据农民工不同层级城市落户意愿的问卷调查数据,进一步得出愿意在县城落户的农民工总数为81人,占53.6%,高于愿意在地级以上城市落户人数。

县城作为“乡之首,城之尾”,本身既具有农村社会的特点,又有现代社会结构的特征,是城乡的混合体。县城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同阶段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空间,也是城乡体系的重要一环以及城乡发展的关键纽带。2019年底,我国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 494和387个,共计1 881个,可见我国县级城市数量之大。本研究中“县”的概念不仅仅是户籍所在的县城,也包括与县同一级别的非户籍所在地的其他区县。

从权力和资源角度看,县是我国基层社会的一个层面,具有独立完整的行政单元,有较为完整的公共服务职能,县城之于乡镇有着更加丰富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等。如在黄山市三区四县中,两区两县都拥有省重点中学或省级示范高中。此类学校的入学标准较高,父母为了提高子女顺利考入重点高中的概率,从小学起就将子女送入当地县城的公立学校或其他县城的私立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对生活在乡村的居民来说,当乡镇无法满足其日常所需时,县城是其首选。县城的资源不仅服务于城区居民,也辐射到周边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区县之间也存在资源和福利的差别。就黄山市而言,市中心辖区的发展优于其他区县,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都优于其他区县,在某些方面能够满足人们较高层次和质量的需求。

在文化方面,县城与周边乡村共享着同一地域文化。与大城市相比,县城中人与人之间的文化异质性较低。县城内部的文化跨度小是其之所以能够成为农村人口实现城镇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黄山市内县乡、乡乡之间在语言上的差异较大,但整个区域以徽文化为主,风土人情、文化习俗方面并没有较大差别。伴随着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的深化,县城与乡村的联系也更加紧密。因此,对农民工来说,在县城落户不仅能够在文化上实现延续,也能够很大程度维持过去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利用在农村以情感建立的社会关系来服务于县城中以契约为主建立的社会关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的可能性。

在经济方面,县城中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餐饮、零售等行业较多,而美容院、健身房等满足居民较高需求层次的服务占市场份额较小。实地调查发现,黄山区和黟县境内拥有的正规美容院数量为5家左右,其经营规模不同并且面对不同的消费阶层。因此,与大城市较多数量的同类型店铺相比,县城经营者所承受的市场竞争较小,能够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此外,县城满足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熟人社会”特征,人情在熟人社会中发挥着重要功能[20]。在各种人情往来和相互介绍之下将经营范围拓展至乡镇,不仅增加了店铺的生意,也在精神上为经营者提供支持,增强了归属感。以下为访谈内容:

现在在县城落户的有,但是不多。我有个朋友之前是在外地的美容院打工,但是她觉得在大城市做那种工作被束缚的太多,她比较喜欢自由。所以前几年就在县城买了房子,在县城落户了,自己开了家美容院,生意还行,基本都是熟人,也有些乡下的偶尔进城来找她。(访谈01,女,25岁)

县城作为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相互交融的地区,从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的视角来看,县级城市相对农村而言,更加注重多层次分工,注重效率和经济理性。对整个地区来说,县城的发展也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主要动力。

我国目前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大部分集中于初、高中学历。根据农民工落户层级影响因素数据分析,农民工的落户层级意愿与其自身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见表4)。县城是农民进城就业安家、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天然载体。与大城市相比,其有着农民工能够承担的较低生活成本和落户成本,并且县城中的大部分工作对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学历要求不高,但与乡村相比却能够满足较高层次的生活需求和品位。

当代农民工更加重视进城落户所获得的“体面感”。对这种“体面感”的追求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层面,更多是心理层面对“获得感”“归属感”的向往,是对其所追求的城市化状态有着更高的标准。工业化和消费主义的压力推动“半工半耕”成为农民必然的生计模式[21],农民家庭内部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代际分工,过去的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为了生计,挣钱回乡为了整个家庭过上好的生活。而现在,农民工在观念上由过去的追求温饱转变为致富,县城的环境能够让农民工获得体面的生活,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准。如今,越来越多青年农民进城买房,家庭在实现婚房进城的目标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2]。农民的家庭生计安排中,父辈继续扮演着为子代提供经济支持、维护土地权益的角色,同代夫妻间也存在分工,一般表现为女方留在县城照顾子女,男方外出打工。这一现象更加凸显了农民工落户选择的理性化和策略化,也是整个家庭追求更高质量城镇化的体现。以下访谈内容印证了这一点。

我和我父亲现在还在外地打工,母亲就留在家作农。我们在县城买了房子,准备结婚用的。一个是外面的房价太高了根本负担不起,成本太大了。二是现在县城发展的也挺好的,生活上基本没什么压力。也打算把户口迁到县城,以后有孩子了就让媳妇在家带孩子,他们留在县城。在县城生活还是挺安逸的,买的房子周边就有小学,很方便。但我本人还是打算出去打工,虽然大城市生活压力大,但是工资确实比县城高,趁年轻多在大城市挣些钱给家里人用,最终还是要回到县城的。(访谈03,男,28岁)

(三)教育资源城乡差异是农民工进行落户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

在面临“是否落户”与“在哪落户”两个层次的问题时,让子女接受优质教育都是落户选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表5可以明显看出,“可让子女像城镇孩子一样上学”是农民工进城落户的主要原因,选择该项的人数占愿意落户总人数的57%左右。

表5 愿意进城落户(非市中心辖区)的原因统计

在分析愿意落户至市中心辖区的原因时,约有69%的受访农民工选择了“子女教育资源丰富”,占比较大(见表6)。因此,能够发现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和县级城市内部资源差异构成了农民工进行落户选择的双重动力。

表6 愿意在市中心辖区落户的原因统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农民工更加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也越来越高。我国农民工普遍平均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出身在农村,从小接受的教育资源有限,自身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但在进城务工之后,受到城市观念和文化的洗礼,在生活中接触到越来越多“读书改变命运”的例子,便把期望寄托在子女身上。以下访谈说明了这一点。

年代不一样了,主要自己做的苦力,不想下一代还继续做苦力呗,现在你看真的是互联网时代,像我们这种做手艺的就会差很多。父母都是为孩子好呗,也想他读书能出人头地,以前只要胆大勤快都不会差,现在也不一样了。国家的政策制度都很严,想走捷径也走不了。(访谈02,男,45岁)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转型,家庭包括贫困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和投资仍然很大。在家庭的理性思考之下,对子女的培养能够促进他们向上流动,同时能够为整个家庭增加福利。调研数据和访谈显示,对于35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其子女大部分处于上小学、初中的年纪,小学、初中作为学习的基础和过渡阶段,在父母的观念中非常受重视。有研究发现,父辈的教育程度越高,对子女教育期望越大,他们主动为子女进行教育投资的成本越高[23]。如今,农民工年龄构成以青壮年为主,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高于老一辈农民工,因此对于子女的教育期望更高。父母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除了主观的理性选择之外,也存在被动选择进入城镇的情况。以下为访谈内容:

现在村子里的小学初中都拆掉了,村里也没什么小孩子,小孩要去城里上学,所以我们也只能去县城买房子落户,小孩上学也方便。(访谈03,男,28岁)

乡村教育与农民工城镇化密切相关,大量农村人口外出打工流向城市导致乡村教育的进一步萎缩[24],而乡村教育资源的萎缩也成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推力”。

基于子女教育资源作出的落户选择已经不局限于家庭内部决策,子女成绩的好坏同时也关系到整个家庭的“面子”问题。竞争不仅存在于同辈子女中,家长之间也形成了无形的攀比和竞争。在高强度的竞争压力下,作为学校教育系统私有补充的“影子教育”获得的了巨大发展,但该现象在乡村较为罕见,在县城却蔚然成风。以下访谈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

周围好多小孩初中都在xx学校,不送去怎么行呢,虽然学费是贵,但是也要读啊。我自己当年就上的普通学校,风气和氛围都差一点,所以现在想要小孩去黄山市那几个好的初中啊,现在小孩成绩好的多。很多父母在孩子小学的时候就给他们安排了各种补课、兴趣班,这些在农村里都没有,只能去县城上补习班,竞争激烈啊也不能让他落下了。(访谈04,女,34岁)

孩子的学习成绩成为父辈之间竞争的资本,好的成绩能够让父母为之骄傲,为整个家庭添光增彩。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状况也日益成为父母之间的谈资,在日常聊天中,经常会涉及子女的就学和教育问题。此外,追求名校的风气在农民工群体间逐渐显著,加上户籍制度在入学方面的限制,很多父母在决定孩子在哪上初中时,就为其是否能够顺利上省重点高中做了客观条件上的准备。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黄山市农民工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有落户意愿的农民工落户城市层级选择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总体而言,县城已成为大部分黄山市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首选,并且落户层级与农民工自身的教育程度和现工作城市规模呈现正相关关系。调查数据显示,在愿意落户的基础上,超过50%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在县级城市落户。同时,由于县级城市内部也存在差异,超过50%的农民工更愿意选择在市中心城区落户。县城优质的教育资源是吸引农民工愿意进城落户的主要原因。客观上,县城与乡镇相比,教育水平更上一个台阶,而市中心辖区教育资源则更具吸引力。产生县级城市内部选择差异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2)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工城镇化流动趋势正从原来的“乡—城”向“乡—县—城”转变。在实践层面,直接流入大城市的愿望在农民工群体中逐渐减弱,县级城市被大部分农民工纳入落户地的考量范围。县城在农民工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农民工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落脚点”或“跳板”。我国农民工在乡村与县城之间往返,并通过县城走向更加广阔的城市舞台。总体而言,这一研究发展细化了学术界以往关于对农民工城镇化“乡—城”流动的粗线条研究,将农民工城镇化充实发展为“乡—县—城”的研究,突出了县城在城镇化进程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县城城镇化、县域现代化越来越被学术界关注和重视。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样本量有限以及研究对象选择的局限性,这一研究结论可能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安徽省是全国农民工流出大省,黄山市农民工城市落户层级选择意愿的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具有一定典型意义。

面对我国庞大的农民工人口数量,“乡—县—城”的流动趋势可能更符合我国国情。从农民工的落户能力和未来生活所需成本两方面来看,我国当前农民工的年龄特征、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农民工进城落户的能力和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县城是农民工群体在有限的能力下自主选择的落户城市层级,充分体现了农民工的自主能动性,有助于满足农民工的“体面”进城和高质量城镇化需求,同时也符合新型城镇化要求。县城与城乡的关系密切,在地理空间和地域文化上都起到了连接城乡的作用。农民工在城乡间的变换更加灵活,能够实现较低成本的工农兼顾。

从我国目前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来看,乡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集中的阶段已经过去。同时,大城市的吸纳程度正在逐渐降低,现有的5.5亿农民不可能都转移流动到大城市。县城及小城镇作为乡村与大中城市之间的支点和过渡,有效地起到了分流的作用,重点小城镇也能够吸引大量劳动力以发挥蓄水池的作用。农民工县城城镇化能够有效缓解我国特大城市及大中城市的人口压力,避免了“大城市病”的同时,有利于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有序转移。可以说,在县城落户是整合大中城市、县城及乡村三者资源优势而做出的策略性选择,能够让农民工更加灵活地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和需求选择是进城还是返乡,促进家庭生计模式的优化,进而有效缓解甚至解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一系列由于长距离大跨度流动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在推动就地城镇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县级城市落户不仅关系到小城镇建设问题,更是帮助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一个重要层面。未来城镇化要向健康的、完整的方向发展,首先要通过社会建设从政策层面减小因城乡户籍不同所带来的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差异,让农民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其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对促进城乡融合及发展高质量县域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县级城市要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不同特色的产业,提升县城就业吸引力,通过就业来稳定农民工流动。最后,政府要重视农民工的个人能力和专业化技能培养,大力发展教育,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普遍提高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增强农民工就业及城市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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