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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宋代私家藏书目录的小说分类问题

2021-09-22赵梓含

今古文创 2021年34期

【摘要】 本文以南宋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为例,探讨其小说分类产生的新特点,以及其将“诗话”归入“小说类”的新变化,并论述其分类的完善与不足之处。不仅有助于探讨《郡斋读书志》与前代目录书籍关于小说的不同分类方法,也可由此探讨宋代的小说观念,浅析其成因。

【关键词】 宋代;《郡斋读书志》;小说分类;小说观念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4-0035-02

一、宋代以前“小说”的发展变化

汉代之前,《庄子·外物》中最早出现“小说”一词:“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在这里是对那些靠修饰浅薄琐碎的言辞去求得美名的行为表示不屑。这里只是提到“小说”一词,并未体现出任何文体方面的描述。也就是说,汉代以前,“小说”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文学体裁。

魏晋时期基本上承袭了《汉书·艺文志》的小说观念,坚持以“小道”的社会功用性作为核心评判标准。南朝萧梁时期,作为《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之间唯一一部可考的书目,阮孝绪在《七录》中写道:“今所撰《七录》斟酌王、刘”,其中“小说家”隶于“子兵录”,“子兵录内篇三”中著录“小说部十种十二帙六十三卷”,虽然具体作品不得而知,不过“小说”依然被归入“诸子”之列。人们可以通过《七录》了解到这一阶段的小说观念变化。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经过文人们百余年间的自觉创作,小说发展到繁盛阶段,产生了许多题材多样、想象丰富、语言生动的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主要可以分为志怪、志人两大类。现实情况的变化导致人们对小说的内涵需要重新定义,这些在《隋书·经籍志》中就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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