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的公平价格
2021-09-22梁鹤年
人类居住 2021年1期
文|梁鹤年
“中国人有买房的传统。”不知道谁说这句鬼话。
中国人有“买田、买地”的传统,是农耕社会的传统。买了地之后会“盖房”。盖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卖的。城市里的人的确有“买房”,但传统是“整栋”的买,肯定不会,也不能买一层、一个单元。“分层出售”是开发商发明的。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是1990 年代从香港传入国内的。
1950 年代开始,香港人口大增。那时,绝大部分人都是租房的。只有“大有钱佬”才住自己的房子。市区的住房大部分都不超过4-5 层高。比较富裕的租一层,中、下阶层的租一个房间。我出生中产,但不几年就家道中落,所以住过一层,也住过一个房间。那时香港有“收租佬”的行业,为大业主管理物业。我家里越来越穷,最怕听到有人拍门叫,“来收租的”。妈妈在门口跟他谈,请他通融,如今历历在目。后来,家里再不能负担住一层,就搬到住一个房间(一家八口)。住在同一层的是“包租婆”。她跟业主租了一层,然后用木板间隔出几个房间来分租,做“二房东”。很有趣的是,典型收租的是“佬”,男的;典型包租的是“婆”,女的。收租是打工,是受薪的,替人赚钱的;包租是生意,是精明家庭主妇自家赚钱。
“分层出售”是1960 年代香港某“开发商”创意的。今天,此君是香港首富。什么是“开发商”?为什么叫开发的做“商”?开发商在政府、银行、地主之间奔跑,去说服地主出让土地给他,说服银行借钱给他去买土地,说服政府让他在土地上盖这、盖那的建筑物。在这过程中,土地上的实质情况一点也没有改变,农田仍是农田、工厂仍是工厂、住宅仍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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