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路在何方?
2021-09-16刘栋
记者观察·中旬刊 2021年6期
刘栋



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由农业农村部代管,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行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这一系列政策和工作的部署,充分说明了乡村振兴已经成为下一阶段国家农村工作的重点。回顾历史,新世纪后,我国对于乡村振兴的探索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0阶段,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了“美丽乡村”的探索,“美丽乡村”主要是解决了乡村的生态生活环境问题,并没有考虑到乡村自身的造血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2.0阶段,主要是以政府和部分地产企业为主体,推进了“田园综合体”的开发建设,但实际上这还是一个地产发展的逻辑,虽然最后政府通过部门项目的建设实施有效地推动了脱贫攻坚,但是这个阶段依然没有解决核心的产业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问题。
3.0阶段,这是未来将要推进的“产业升级驱动”阶段,这需要以乡村特色产业为突破,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城乡互動要素、科技成果转化来为乡村创造出新的产业升级引擎,解决乡村产业生态的自我循环。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所以在“十四五”后国家发展重心在向农业和农村倾斜,背后是城乡关系的重大战略性转折,从过去依靠城市辐射被动发展到探寻可持续的乡村内生增长模式是国家战略的巨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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