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情”“礼”之间:朱熹双重礼学观解析

2021-09-16沈叶露

中州学刊 2021年7期

沈叶露

摘 要:“礼者理也”“缘情制礼”,此二者是朱熹礼学的两个主要命题。“礼者理也”是强调其无形迹,因而礼等同于形上之理,实为一整体而不可改易;缘情制礼、随时裁损则基于古今人情有异,要求礼适时加以改易。如此两者产生逻辑冲突,矛盾难以弥合。朱熹以理一分殊的理论来化解这对矛盾,将礼区分为礼义与礼节两个层次,礼义即理,是不可改易的;礼节即天理之节文,是可以缘情、适时改易的。朱熹强调通过穷格工夫,自觉地践履礼仪,以此体认天理(礼义),从而使自己趋向于良善。

关键词:朱熹;礼即理;缘情制礼;随时裁损;理一分殊

中图分类号:B2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7-0121-05

“礼者理也”“缘情制礼”,此二者是朱熹礼学的两个主要命题。然而在朱熹礼学语境中,“理”(天理)恒居不变,“情”则随时变异。那么,礼等同理,礼应当也是永恒不变的,而缘情制礼又要求礼根据情的具体情况而加以改易,因此两者似乎存在着难以调和的逻辑矛盾。究竟如何解读朱熹这种礼制观?笔者做一探讨,以求方家指正。

一、缘情制礼

朱熹继承了北宋前期道学家对“礼—理”关系的探讨与发阐,继承发扬了程颐“礼即是理”的基本命题,此“理”盖指天理。朱熹在答曾择之信中明确说过,“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①,“未有形迹之可言”显然是形而上的。

然而朱熹言制礼,有数项重要凭据,其一为“礼缘人情”。“礼缘人情”的观点至少在汉代就明确提出了,《史记·礼书》即称,“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②;《汉书·杨胡朱梅云传》亦说,“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③。……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