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许昌实践”
2021-09-15宋容德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1年9期
宋容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乡村振兴,不仅要依靠乡村现有人才,还要吸引更多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体现出充分利用好新乡贤等人才对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的重要意义。
目前理论界对新乡贤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一般是指生长生活于本乡本土或从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具有较高道德素养和影响力、愿意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或出力出资的贤能人才,如德高望重的老者、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先进典型人物、企业家等。他们既可以是居住在家乡的贤能人才,也可以是未居住在家乡的贤能人才。
2021年4月28日至30日,笔者作为指导教师参加了中共许昌市委党校第39期正科级干部进修班第6调研组的活动,对许昌市所辖3个市(区)的3个乡(镇)(建安区小召乡、禹州市方山镇、长葛市大周镇)7个行政村(社区)的新乡贤工作进行了调研,获得了较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并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相关讨论。从调研情况来看,这3个乡(镇)7个行政村(社区)在新乡贤工作方面均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主要表现在成立了新乡贤参事会(有的村还制定了参事会章程)、建设了“乡贤馆”、吸引了部分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并确立了一些建设项目,对今后的工作形成了初步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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