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府际协作:目标、驱动力与模式
2021-09-15孙哲李宝怀
学理论·下 2021年9期
孙哲 李宝怀


摘 要:人们习惯于将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视为一个整体,但对危机管理中的府际协作问题却重视不够。政府职能、危机的扩散性和资源有限性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以协作的方式应对危机,并树立维护安全、提高效益等共同目标。在府际协作达成中既有公共利益等正向驱动力因素,也有地方主义等负向驱动力因素,多种因素在同一场域下进行博弈从而产生主动协作型、命令协作型等协作模式。
关键词:公共危机;府际关系;协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1)09-0043-03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矛盾所引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也越发频繁,危机治理的能力逐渐成为政府能力的核心价值之一。但长期以来,人们都把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归结于单一的、模糊的政府概念,对政府内部的府际协作关系重视不够,而这恰恰是决定政府危机治理的绩效的关键。
一、问题缘起
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政府对于潜在的或已经出现的危机,针对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活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1]。国内学界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层面上将一般管理学的基本概念、结构、方法与公共危机的特征相结合,塑造公关危机管理的概念、类型等理论框架;二是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将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分解为危机预警、危机处置、恢复反馈等阶段,结合现实发生的公共危机热点事件提出建议和对策以塑造具备实效性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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