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背景下混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2021-09-13郑皓瀛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7期
郑皓瀛
摘 要:现今社会互联网时代下的数字化技术催生出大量新型的音乐创作模式,其中混音音乐作品市场广阔,受到大众喜爱。但混音音乐作品尚处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灰色地带,对此本文将从我国著作权法现阶段实行的制度角度来重点探究混音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法律缺失、因著作权保护缺失而产生的侵权问题以及我国如何在数字化背景下完善混音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律。
关键词:数字化;混音音乐;著作权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53
1 数字化背景下混音音乐作品的属性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数字化的应用,数字技术对视听产品影响广泛。其中,影响最广的便是混音音乐作品。那么何为混音音乐作品?混音音乐是由数字技术催生的新型音乐产品,用相关数字处理软件将现有的大量音乐作品中的一段或多段剪切,将它们重新剪辑改造形成的一种新作品。通过这种数字化操作,可以从音乐原始形式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个体使观众更容易通过便捷的渠道访问或获得此类音乐作品。因为互联网拥有极大的受众群体,混音音乐在互联网中非常流行。
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听到过这种形式的音乐。例如,在音乐综艺领域《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天籁之音》等综艺节目中都通过对一些原创歌曲进行二次加工从而为观众带来不一样的听觉盛宴。而后节目组也会将参赛歌手的混音音乐放在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平台进行商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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