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做慈善能弥补其罪孽吗?
2021-09-12邝海炎
中国慈善家 2021年1期
邝海炎
(资深媒体人,著有《快刀文章可下酒》)
一个人即使出于算计心或虚荣心行善,
只要对社会有实际的好处,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最近看了些“上海青帮老大”杜月笙的传记,这厮是国民党的“白手套”,曾活埋过上海工人领袖汪寿华,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但他也喜欢做慈善,每年都要花一笔钱买药送穷人,夏天送消暑药水,冬天送棉衣,还给没钱安葬的穷人施舍棺材。有些人到他家门口求接济,他就叫管家核实后登记,发一张卡去钱庄领5元钱,等于开了一个私人救济所。至于全国性的募捐,他更是风云人物,捐款,捐飞机,报纸上常有“感谢大善士杜月笙”的信。杀人与慈善,如此矛盾汇聚于一个人,真耐人寻味。
不只杜月笙这样,民国时期,很多通过非正常手段“发家”的官僚、军阀,都喜欢做善事。比如,汪伪政府特务机构76号里的吴四宝,无恶不作,但同时接济穷人,他死于非命时上海滩有万人为其致祭。对于这类现象,后来娶了吴四宝遗孀的胡兰成有个精辟概括:“无恶不作,众善奉行。”似乎在他们眼里,功过可相抵,罪恶可以通过善事洗白。
可罪恶真能通过行善漂白吗?鲁迅对此有辛辣的批判。1931年某日,鲁迅到住处附近的内山书店谈天。谈话间,内山完造感慨:“我在上海居住了二十年之久,眼看中国的军阀政客们的行动和日本的军阀政客的行动,真是处处相同;那就是等待时机,一朝身在要职,大权在握,便对反对他们的人们,尽其杀害之能事,可是到了局势对他们不利的时候,又像一阵风似的销声匿迹,宣告下野,而溜之大吉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