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员工制或迎新发展空间
2021-09-12林岸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1年4期
林岸

随着保险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科技的渗透,保险业态以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方式也发生了许多改变,现行的保险营销代理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渐渐暴露出其不可持续性的弱点,员工制或重新迎来想象空间。
自1992年保险营销代理制被引入国内后,至今近三十年间,保险营销代理方式成为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贡献了大部分的保费收入来源。
多年来,保险公司采用代理制来增员以发展和管理营销团队,千千万万的保险代理人涌入这个行业,使得保险从业队伍迅速扩张,也为保险观念的迅速普及和推广起了有力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代理制是各家保险机构以及我国保险市场得以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而随着社会进步、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以及保险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科技的渗透,保险业态以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方式也发生了许多改变,现行的保险营销代理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渐渐暴露出其不可持续性的弱点——管理体制关系不顺畅、管控粗放、队伍大进大出、整体素质不高等等,保险营销代理制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
2010年10月,原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体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依据劳动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理顺和明确自身与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关系,切实保障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并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明晰、管理权责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业绩挂钩的保险销售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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