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大有可为
2021-09-12王维逸李冰婷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1年4期
王维逸 李冰婷
海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两种模式。除环责险外,巨灾保险、混动车保险、绿色建筑保险和碳排放信用保险等绿色创新型产品也已纷纷落地。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
2006年以来,国务院、环保总局、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积极构建涵盖各项政策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纲要等在内的绿色保险政策体系;保险协会、保险资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支持绿色保险品种研究、明确着力发展绿色保险并倡议加强绿色投资,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发展。
其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2007年起开始逐步发展,发展相对较久、较快,主要由于随着国家政策推动及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地区和行业不断增加、保险风险评估不断规范,目前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合物、危废处置等20多个高环境风险行业。
从海外经验看,绿色保险的发展需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指引、立法强制等方式推动,并率先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多数绿色保险的细分险种属于财产险范畴内,尽管需求刚性,但由于保险意识尚较为缺乏,仍需自上而下的、从政策层面引导或强制发展。
环责险为主,创新产品多样化
海外绿色保险主要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代表,美国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推出环境责任保险,目前发展相对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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