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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前期“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与国家治理

2021-09-11陈明光

史学集刊 2021年5期

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是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制度安排。在中国古代财政史上,唐代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唐代前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法制规范相当齐备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唐代后期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体制,则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地方财政收支挂钩,成为真正意义的一级财政主体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唐代前后期实行的不同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也不同。本文拟略论唐代前期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的基本内涵,以及该体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一、唐代前期“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的法制形式

作为大一统的王朝,唐朝前期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与此相应,财政上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唐朝前期的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借用现代财政学的概念,可以称为“统收统支”体制。

“统收统支”是当代中国曾经实行过的一种主要用于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关系的管理体制。其基本内涵是:财政收支的范围、标准、办法等都由中央统一制定,地方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归属中央支配;地方所需要的支出由中央核拨,支出结余全部归属中央。其本质特征,一是国家财政收支的支配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二是地方政府因收支不挂钩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财政主体。根据有关史实判断,笔者认为唐朝前期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符合“统收统支”体制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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