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传播下个人数据保护探究
2021-09-10王枫茹
摘要:被遗忘权是数字时代解决记忆伦理问题的新方案。在这一项尚未成熟的权利确立不久后,谷歌诉CNIL一案落下帷幕。欧洲法院对此案的裁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影响着未来被遗忘权在国际上的适用范围。欧盟的法律实践表明,在被遗忘权适用范围的三种选择中“全球本土化”最具可操作性,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需要互相平衡,以实现欧盟和全球范围内个人数据保护的协调统一。
关键词:全球传播;个人数据保护;谷歌;CNIL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0-0027-03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生物记忆被数字记忆无限延伸,网络数据具有的长期存储、容易获得和重复共享等特点引发了记忆伦理问题。由此,欧盟最先在法律中确立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修改不完整的信息。这项尚未成熟的权利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边界,其中谷歌诉CNIL(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即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一案由来已久。谷歌在全球“被遗忘权第一案”——西班牙谷歌案中败诉后,按法院裁定删除在欧洲网站上的相关数据信息。但是CNIL以谷歌未在其所有版本的网站(包括谷歌全球域Google. com)上删除相关链接为由对谷歌进行10万欧元的罚款,谷歌上诉至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终胜诉。
一、谷歌诉CNIL:里程碑式的司法判例
欧洲法院在谷歌诉CNIL一案的判决结果中支持谷歌公司的上诉,反对将被遗忘权推行到欧盟以外的范围。法院判定在欧盟法律下谷歌及其他搜索引擎公司无义务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数据的删除(Delisting/De-Referencing),欧盟公民的被遗忘权仅在28个成员国范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