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赔偿金的造价计算—工程窝工费赔偿
2021-09-10罗正辉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年17期
关键词:公路工程
罗正辉



摘 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其规模大,工期长等特点,往往存在发包、承包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交工延迟,大大影响了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同时使参建单位发生经济损失。樵乐路(西西线(S363)南庄段)改造工程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窝工,涉及的索赔内容较多,承包方根据法律与合同约定,提出窝工索赔请求。本文对该项目窝工索赔依据、费用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窝工索赔;费用补偿
1 工程概况
樵乐路(西西线(S363)南庄段)改造工程位于佛山市中部地区,路线全长2公里。全线设置板涵1道,小桥10座,中桥2座,人行天桥3座,平面交叉3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造价约3亿元(其中建安费1.8亿元)。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2014年9月交工。
2 窝工索赔背景
本工程发包方施工期间由于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等延迟,致使施工时间延误,造成施工单位窝工7个月。
3 窝工索赔法律基础与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施工招标合同约定:在施工期间内,由于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等延迟造成施工方较大损失的,对施工方实际投入的房屋租赁及水电费、人工、机械窝工等项目管理费用进行合理的补偿。
4 补偿原则
4.1 窝工人工费补偿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说明》中不同专业技术等级、不同岗位的发布工资水平指导价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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