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例精神障碍者杀人与故意伤害案件司法鉴定对比分析
2021-09-10董日霞周晓雯杨宝吉王晓龙杨燕
锦州医科大学报 2021年2期
董日霞 周晓雯 杨宝吉 王晓龙 杨燕



【摘要】目的 探讨近年来江苏苏州地区精神障碍者杀人与故意伤害案件的一般规律及司法鉴定不同特征。方法 对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涉嫌杀人与故意伤害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情况表,收集一般人口学资料、犯罪学特征及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比较杀人组与故意伤害组的不同特征。结果 杀人组较伤害组年龄偏小(P<0.05);职业分布均以无业为多,杀人组较伤害组偏多,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既往有明确精神病史的在伤害组比例高于杀人组(P<0.05),其余人口学特征无明显统计学差异。作案后行为反常、作案場所、作案对象等犯罪学特征在两组案件中存在显著差异性(P<0.01),杀人后有行为反常者比例明显高于伤人后行为反常者(P<0.01);半数以上杀人案是在自己家中或者被害者家中作案,而伤害案多数发生于公共场所;被杀害者绝大多数为亲人或者邻居等熟人,陌生人极少,而被伤害者中多为陌生人。所有案例中鉴定诊断最多的疾病为情感性精神障碍,占比53.91%,其中43.48%被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仅有1例评定为无责任能力。结论 掌握杀人与故意伤害案件不同规律与特征,为司法鉴定提供客观科学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精神障碍者;杀人案;故意伤害案;司法精神病鉴定
【中图分类号】R2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6-5328(2021)02-001-05
精神障碍者暴力犯罪会导致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后果,对社会安定和舆论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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