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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所载《为吏之道》浅析

2021-09-10李汇洲

文学天地 2021年3期
关键词:儒家法律

李汇洲

1975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了一批竹简。其中,由五十一支竹简组成的《为吏之道》,出土时同《语书》一起发现于墓主腹下。《为吏之道》文章后面附有两条颁布于公元前252年的魏国法律,足以证明李悝《魏律》对秦律的影响。《为吏之道》有些地方同儒家经典《礼记》、《大戴礼记》相似,有些地方同《老子》和道家思想相似。

学者根据《语书》避讳“正”而用“端”字判它是始皇时期发布的文告。而从《为吏之道》不避讳“正”字来看,它写定于始皇时期之前。从其他方面综合判断,学者倾向于认定《为吏之道》是写定在秦昭襄王时期。

据学者研究,《语书》是南郡守腾发布的一道“行政命令”,类似于我们现在政府发布的行政“通告”。但其中流露出了秦人明确的“法律”意识。与之同出的《为吏之道》,让我们看到了秦人的另一面。

从《为吏之道》的篇名就可以看出,它所论述的是为官者的行为准则,从它提出的各项内容来看,这些准则主要是政治和道德方面的规范,而且有深厚的儒家色彩。所以,整体来看,《为吏之道》呈现的是秦代官吏的政治伦理规范,部分内容则是有关人生处世的道理。《为吏之道》不是为吏的刚性法律指标,而是柔性的道德规箴,是一个儒家式的规范官僚从事公共事务的道德指南和简明伦理手册,充分体现了华夏原文明以法为体,以儒、道等为用的特点。比之于上博简儒家的《从政》篇来说,它的政治主体是“吏”,即自上而下的官僚阶层,它是一个除君主、天子之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的总称,但用“吏”字而不用“臣”,表明《为吏之道》面对的主要是“吏民关系”而不是“君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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