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思想中的“美”之辨析
2021-09-10覃雪
文学天地 2021年3期
关键词:美学
覃雪
摘要:柏拉图认为美是难的、难以定义的,但他仍然为自己心中的美设定了一个抽象的概念,即理式、真理,一个事物包含的真理成分越多,它便越可称之为美。理式是柏拉图形而上学思想中的核心所在,它吸纳本质、排斥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柏拉图思想中的“美”偏向于客观领域,主体即便在场,也无法撼动占较大比例的客体之地位。因此,本文的第一部分从客观视野下出发对美进行分析,以探求一些客体对象中的真理含量。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形而上学思想,但另一方面他又超越性地提出了伦理学层面的“幸福”问题,二者结合于“种”这一概念,将本质与现象都含纳在内的“种”所观照的是主客一体的完美状态。因此,本文的第二部分以亚氏逻辑为起点,探询主客一体状态下的“美”之幸福。第三部分,将两位古希腊先贤关于“美”的思想熔铸于当今时代的生活实践中,以期为个人人生提供些许借鉴意义。
关键词:客观;主客一体;美学
一、柏拉图之理式:客观视野下的“美”
因为一直对“审丑”这一潮流兴趣颇丰,因此希望能用柏拉图的逻辑,对自己感兴趣的客观对象是否属于美之范畴作一个简单分析。对于柏拉图而言,真理即“美”,那么如果暴力、血腥、丑恶这三个客体都能被纳入真理范围内,是否就能被称之为美呢?那么,首先需要证明即将被分析的三大概念都是一种抽象的本质,而非现象界实体;另一方面,需要考察“美”的概念界限在何处,暴力血腥丑恶又是否在界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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