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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周礼》六德在西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

2021-09-10李科毅杨清琦

今古文创 2021年1期

李科毅 杨清琦

【摘要】 西周时期的村社制度有一个很特殊的性质,即不属于奴隶制也不属于封建制。然而在维持村社制度乃至于整个周朝的社会结构中,《周礼》中的“六德”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六德不像汉朝董仲舒的思想一般具有道德教化以及思想禁锢的成分,也与春秋战国儒学所提倡“仁德”的理性化理论不同,六德在西周是得到过践行的。六德的这种德性不仅超越了道德的范围,在维系整个社会结构中野起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西周;德性;社会结构;周礼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1-0048-03

在西周时期,《周礼》所倡导的“六德”——知、行、仁、义、忠、和,与儒家学派所提倡的德性是不完全一致的。孔孟思想中保留了“六德”的痕迹。但《周礼》经过儒家学派的润色,在局部带有一定的理想化的发展。但总体来说与原周代的礼制差别不大,可以作为研究西周的资料。《周礼》“六德”与孔孟的德性有一条“鸿沟”,便是“六德”是实实在在实行过,而孔孟的德性论在先秦时期更多是一种理想产物,没有得到具体落实。也正因为“六德”在西周存在,给予当时的人以及社会制度都有一定的影响。笔者结合西周的社会结构——乡遂结构作分析,来阐释六德在当时社会中所起的作用。

一、西周的乡遂结构

如图1所示,西周的乡遂制度将王畿划分成了“国”和“野”两个部分,“体国经野”是它经营布局的显著特点。“国”即王城或国都,“国”与“野”的分界线为“郊”,故“国中”即城郭以内,“郊”或“四郊”即城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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