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法经济学原理
2021-09-10李刚
客联 2021年5期
李刚
摘 要:民事诉讼程序具有多个环节,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减少进入庭审的案件数量。已有学术讨论对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去诉功能并未给予充分重视,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发挥作用的原理也并未得到充分展示。借助跨部门法的视角,参考法理学者对于“海瑞定理I”的经济分析,不难发现民事诉讼审前程序通过加强原被告双方的交流,在客观上使两造得以更加准确地估计各自的胜诉概率,进而起到规避诉讼、促成和解的效果。在“案多人少”的宏观背景下,缓解民事审判压力需要更充分地发挥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功能。
关键词: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去诉功能;“海瑞定理I”;胜诉概率
一、问题、背景与框架
(一)问题的由来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法院的民事纠纷不断增加。在民事诉讼领域,“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严峻,而更大的审判压力可能会影响法官判案的质量。一系列现实问题倒逼着学者们关注审判之外的纠纷解决途径。除了民事审判之外,常见的庭前/庭外民事纠纷解决途径有“审前和解”、“审前调节”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 i等。
庭前/庭外纠纷解决途径不可谓不多,但是如何将合适的民事纠纷从诉讼程序正确引导到其他纠纷解决途径卻并不简单。其复杂之处体现为,为防止“庭审虚化”,法官在立案阶段被规定只能对原被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不了解案件细节的法官因此不易判断哪些案件可以通过诉讼之外的途径解决,从而难以对相关案件进行程序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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