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恋爱诗中的赠礼现象研究
2021-09-09陈强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2期
陈强
文学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周代的礼乐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早期形态,奠定了我国古代两千多年以礼为核心的文化传统模式。《诗经》诞生于周代礼乐文明这块历史土壤上,所以《诗经》本身就承载了宗周礼乐文明的巨大分量。《礼记·曲礼上》有:“大上贵德,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论语》中也有诸多相关的论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处于春秋时期的孔子向往周朝,主张恢复周朝的礼仪制度,更是反对僭礼的行为,“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在那时,只有天子和诸侯才有祭祀“名川大山”和享有“八佾之舞”的资格,而季氏只是鲁国的大夫,孔子十分痛恨这些僭礼的行为,故发出了呼号。由此可见,周代在周公制礼作乐后,形成了一个以“礼”为核心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这种以“礼”治国、以“礼”交友的形式渗透在周代社会,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经》作为周代社会文明的承载者,呈现了周代社会婚恋、农事、战争、祭祀等多方面的面貌,在恋爱诗中,也存在着男女之间互相或者单方面赠礼的现象。
一、《诗经》恋爱诗中的礼物详情
《诗经》中关于男女赠礼传情的诗篇共有七篇,多来自《国风》,分别是《卫风·木瓜》《郑风·溱洧》《陈风·东门之枌》《邶风·静女》《王风·丘中有麻》《郑风·女曰鸡鸣》和《小雅·菁菁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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