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特殊廉价救命药吃上政策“低保”
2021-09-09
老友 2021年8期
近期,氨苯砜片等几种廉价药出现断货,廉价救命药“药荒”现象再次受到社会关注。
与普通药品相比,廉价救命药有其特殊性。“廉价”意味着利润低,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也意味着药企对原料药价格等成本十分敏感,成本波动较大时,廉价药容易出现断供。“救命”则意味着该药不可或缺、难以取代,一旦出现断供,就会导致全城寻药等现象,引发患者及家属的焦虑和社会广泛关注。
毋庸讳言,药企也需要生存和发展,一些药企停止生产廉价救命药,以避免自身的经济损失,从药企角度看也是一种“经济理性”。毕竟,不能要求每一个企业都只追求社会效益,而不考虑经济效益。从这方面来说,药企逐利行为在所难免,而一些患者无廉价救命药可用,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高价药品救命,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牟取暴利,进一步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有鉴于此,政府部门必须给予政策支持和保障,采取措施激发药企的生产动力,才能有效纾解廉价救命药“药荒”。
当前,在促进廉价救命药生产供应方面,其特殊性已被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已建立短缺药品目录并及时调整,某类药品的生产供应信息尤其是断供信息,就能够被及时发现,然后迅速展开行动。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企业进行定点生产,在企业用地、税收、电价等方面给予优惠,可扩大企业利润,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药品集中招采和带量采购中,建立跨区域的短缺药品联盟,则可形成规模效应,克服廉价救命药“用量少”等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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